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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民政厅采取七项措施
确保困难群众过好“两节”

2017-01-01 13:21 来源: 吉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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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节”来临,省民政厅对做好春节前困难群众生活安排工作高度重视,采取七项措施,确保困难群众温暖过冬、祥和过节。

及时下拨各类救助资金。入冬前,省民政厅会同省财政厅陆续将2017年城乡低保资金、优待抚恤资金、医疗救助资金、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下拨各地,及时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截至2016年11月底,全省共保障城乡低保对象149.9万人,城乡低保补助标准分别达到月人均445元和年人均3412元;全省共保障特困人员12.7万人,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为每人每月450元,农村特困人员集中和分散供养标准分别为每人每年4900元和3300元。12月初,中省级基本生活补助资金30.8亿元已预拨各地,用于2017年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和临时救助。

加大临时救助力度。春节期间将进一步加大临时救助工作力度,切实发挥社会救助托底线、救急难作用,做好对困难群众摸底排查、主动发现工作,加强与扶贫部门协调配合,确保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全部纳入社会救助范围。对遭遇特殊困难且符合规定条件的城乡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根据当地实际,通过发放临时救助金的方式予以救助。

同时,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截至12月中旬,全省各地救助管理部门共出动车辆1780台次,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800人次。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专项行动,确保关爱保护措施覆盖到每一名留守儿童。此外,还要做好冬春受灾群众救助工作;开展节日期间走访慰问困难群众活动;加强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监管。(记者 孙春艳 通讯员 崔艳丽)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陆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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