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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内重点企业推行安全承诺公告制度

2016-12-27 07:13 来源: 辽宁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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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省安全生产监管局开始在全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大中型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和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试行安全承诺公告、员工岗位职责和应急处置卡制度,以深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每天上午10时,在这些重点企业网站显著位置和厂区主门LED显示屏上,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公开发布安全承诺公告,公告企业是否处于安全运行状态等。

“这就是一道紧箍咒,企业负责人每天必须了解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而员工也可以实时了解、掌握企业的安全运行状态。”省安全生产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承诺公告不是一告了之,而是层层研判,落实压力,有严格的制度和措施保障。如企业未能发布公告,就表明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要停止生产作业活动,整改后方可恢复生产,并发布公告。若主要负责人外出,可委托其他企业领导代为发布安全承诺公告。

同时,企业结合自身实际,依照各有关岗位的安全职责和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制作员工胸卡,员工人手一卡,随身佩戴或携带。“随身携带胸卡,让员工清楚了解掌握岗位安全职责和应急处置措施,一旦遇到突发险情可以在第一时间进行现场处置。”省安全生产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胸卡正面为岗位安全职责卡,背面为岗位应急处置卡。胸卡要求配发到企业主要负责人、各分管负责人、涉及危险化学品的管理、操作、作业人员。

为推进两项工作制度,省安全生产监管局要求各企业根据自身情况,研究制定两项工作制度的具体执行办法。同时,各地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督促企业做好公告发布和胸卡佩戴工作。(记者 刘佳)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宋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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