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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加强部直属水利工程现场管理工作

2016-12-21 20:30 来源: 水利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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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水利部印发《关于加强部直属水利工程现场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进一步加强工程现场管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通知》指出,针对近年来一些部直属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将总部机关设置或搬迁至大中城市的情况,各流域管理机构(或工程主管部门)、工程管理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工程现场管理、保障工程安全运行的极端重要性,始终把保障工程安全运行作为首要任务,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健全规章制度,落实工作责任,做到工程现场管理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监管到位,确保工程安全运行。

《通知》强调,水利工程安全管理工作的核心和重点在工程现场,工程管理单位要建立健全领导现场办公制度。在汛期,负责防汛和应急的负责同志应坚持在工程现场办公;在非汛期,领导班子成员应在工程现场轮流值守,确保现场始终有负责同志驻守办公;在预报有台风过境、较大洪水过境或入库、大坝泄洪、应急供水期间,以及发生工程险情、水污染等突发事件时,工程管理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坚守工程现场坐镇指挥,及时有效处理有关问题。总部机关不在工程现场的工程管理单位,应结合实际制定单位负责同志现场办公的具体方案,并报主管部门核备。

《通知》指出,与工程现场管理密切相关的职能部门和人员原则上应驻留在工程现场。要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工程现代化管理水平,确保指挥调度和信息交互及时、畅通。要加强工程管护队伍建设,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技术能力,为工程安全运行和及时准确处置突发事件提供有力支撑。要加强工程现场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关心职工物质文化生活,及时解决基层职工实际困难,保障现场职工队伍稳定。

《通知》强调,要强化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有关流域管理机构(或工程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指导工程管理单位落实有关规章制度和技术标准,切实做好水利工程现场安全运行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因措施不到位、监管不力、失职渎职的,要严肃追究责任,特别是严格追究领导班子和相关领导的责任。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傅义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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