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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2016年贫困县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全面启动

2016-12-18 13:44 来源: 江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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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6日,记者从省扶贫和移民办获悉,2016年贫困县成效考核工作全面启动,贫困县在这一年的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中干得到底怎样,通过考核可以一目了然。据悉,今年贫困县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实施方案是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展开,较去年进行了较大修订。

引入第三方全面开展各项考核

今年更加注重对县级脱贫攻坚工作的落实,把脱贫任务完成、精准识别和退出、脱贫攻坚责任体系建设以及脱贫攻坚资金使用绩效作为主要考核内容。

为了确保考核公正、公开和透明,今年引入国家统计局江西调查总队和江西惠普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作为第三方,全面开展各项考核,切实做到一把尺子量到底。目前,第三方机构已经分组赴25个贫困县(市、区)开展考核工作。

考核指标由42项精简至22项

今年将考核指标进行了精简,由去年的42项减少到了22项。脱贫攻坚考核主要包括减贫成效、精准识别、脱贫体系、资金绩效、加减分项5个一级指标,前4项总分100分,第5项加减分项以实际考核成绩确定。

其中,减贫成效主要考核贫困县贫困人口、贫困村脱贫任务完成情况和贫困县农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增长等;精准识别,主要考核贫困人口动态管理、大数据管理信息系统数据维护、脱贫人口退出精准度等;脱贫体系,主要考核贫困县脱贫攻坚政策支撑、责任落实、组织保障、精准帮扶等;资金绩效,主要考核贫困县考核年度统筹整合用于脱贫攻坚的涉农财政资金整合到位、精准扶持、项目实施、资金拨付、项目公示等;加减分项,主要考核贫困县摘帽、村级集体经济建设、违反贫困县约束机制、脱贫攻坚工作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等。

贫困村抽查比例应超过总数的20%以上

在减贫成效及精准识别抽样上,贫困人口按照《关于建立贫困退出机制的实施意见》的抽查样本规模及要求,确定样本数量。当年退出贫困村抽样比例应达到当年退出贫困村总数的20%以上,且抽样数最低不少于5个;当年退出贫困村不足5个,应全部进行评估。

在脱贫体系抽样上,一般结合减贫成效及精准识别抽样结果实行,按照全县乡镇总数15%的比例确定乡镇,最低不少于3个;抽查的乡镇随机抽取3个行政村(2个贫困村,1个非贫困村);抽查的行政村,每个村随机抽取不少于5户贫困户。(记者 郑颖)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韩昊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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