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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通报批评部分存在“择校”等问题的中小学

2016-12-14 14:01 来源: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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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长沙12月14日电(记者 刘良恒)记者获悉,在湖南省长沙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11月开展的专项督导中,部分存在“大班额”“重点班”“择校”等问题的中小学被通报批评。

在“择校”问题方面,长沙市规定公办学校小学、初中和高中起始年级不允许有任何形式的择校生。但督查中发现,湖南师大附中高一年级、湖南师大二附中高一年级均有未取得该校学籍的借读学生多名。长沙市一中雨花新华都学校为服务长沙市一中足球队,没有通过特长生正常途径,招收了34名初一新生,未取得长沙市学籍。以上情况都属于违规招生行为。

在“大班额”问题方面,长沙市规定小学起始年级班额控制在50人以内;初中起始年级班额控制在55人以内。同时,高中起始年级班额原则上应控制在55人以内,特殊情况不超过60人。在督查中发现,长沙外国语学校初一有1个班达56人;宁乡县在自查中发现玉潭实验小学南校区新建尚未完工,过渡校区因教室太小临时安排13名学生在北校区就读,导致北校区一年级出现大班额;浏阳市在自查中发现19所农村初中和小学由于办学条件限制,存在“大班额”现象。同时,部分高中起始年级有个别超过60人的班级,其中湖南省地质中学高一最大班额达73人。

在“重点班”问题方面,督查组发现广益实验中学初一年级4个艺体班,期中考试班级平均分明显高于年级平均分;中南大学一附中初一154班,期中考试班级平均分明显高于年级平均分;周南实验中学初三年级本学期之初新组建1415班,共51名学生,其中47名学生来自1401班到1410班每班前10名以内的学生,1415班期中考试平均成绩明显高于年级平均分。这些情况都属于违规开设重点班。

长沙市教育局表示,对上述违反招生办学行为的学校进行通报批评,责令学校写出深刻检查。对于被通报的市、区(县、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在今年绩效考核中不能评优。

【我要纠错】责任编辑:杜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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