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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建立统一环境资源司法鉴定机构

2016-12-08 13:20 来源: 海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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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建立统一环境资源司法鉴定机构
确认发证工作近期完成,明年1月1日起正式启用

为贯彻省委关于“尽快建立全省统一的环境资源司法鉴定机构、鉴定人名册及专家库”的要求,日前,省高院召开专家评审委员会协调会议,经过协商讨论,决定向省司法厅报送海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等17家海南环境资源司法鉴定机构,以及相关鉴定人、专家名单。

今年7月,省高院在全省法院开展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改革试点,决定建立全省统一的环境资源司法鉴定机构名录和专家名录,为环境资源审判提供专业技术支持。为此,省高院积极协调省司法厅、省生态环保厅、省国土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农业厅、省工信厅、省林业厅、省水务厅等8家负有环境资源保护职责的部门,推荐专家评审委员会委员拟任人选。经过充分协商讨论,张家慧、王河山、岳平、吴开成、黄良赞、黄金城、邢孔波、林敏、黄起健等9人为海南环境资源鉴定机构、鉴定人名册、专家库确定的专家评审委员会委员。

会议经全体专家评审委员会委员的认真会商讨论,确定向省司法厅报送海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等17家海南环境资源司法鉴定机构,同时报送鉴定人、专家名单,由省高院汇总后送省司法厅依程序尽快确认发证。

会议同时确认,为确保海南环境资源审判改革试点工作的顺利推进,全省统一的环境资源司法鉴定机构、鉴定人名册、专家库确认发证工作将于近期完成,自2017年1月1日起正式启用。

省高院院长董治良主持会议,并就建立全省统一的环境资源司法鉴定机构、鉴定人名册、专家库的重要意义、工作要求、工作思路作了说明。(记者 金昌波 实习生 邓洁仪 通讯员 方茜 黄朔)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周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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