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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农房正式纳入抗震设防要求管理范围

2016-12-06 14:48 来源: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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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济南12月6日电(记者 王阳)记者从山东省地震局了解到,本月起《山东省农村住房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办法》开始施行。这意味着,从12月1日起,山东农房正式纳入了抗震设防要求管理范围。

在山东济宁市汶上县寅寺镇河湾村,村民何树粱家的抗震房刚刚完工。在汶上县,约四成农民都住上了抗震房。何树粱说:“虽然建一平方米抗震房比以往多花40多块钱,但家人住得放心。”可喜的是,按照该办法规定,农村居民自建住房达到抗震设防要求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财政补助。

该办法共20条,对政府及有关部门在农村住房抗震设防要求管理中的职责作了明确规定。办法提出,农村居民新建住房应按照不低于地震烈度7度进行抗震设防,要制定农村住房抗震技术标准和技术导则,组织实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示范工程,加强农村建筑工匠抗震设防技术培训,组织开展地震高烈度区和地震高风险区农村住房抗震性能调查和评估,对于达到抗震设防要求的农村自建住房给予财政补助,鼓励研发推广提高农房抗震设防的新技术和新工艺。

据山东省地震局政策法规处介绍,城里的房子早已纳入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农村的房子一般只有学校和医院纳入了抗震设防要求管理。而山东是地震灾害多发省份,存在发生中等强度以上地震的地质构造背景,地震活动分布广、强度大、震源浅、致灾重。办法的实施,有利于加强农村住房抗震设防要求管理、提高农村住房抗震设防能力、保护农村居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山东省城乡防震减灾整体能力的进一步提升。

【我要纠错】责任编辑:张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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