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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完成养老金“并轨”工作

2016-12-02 12:32 来源: 海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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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完成养老金“并轨”工作
所有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由社保经办机构发放

12月1日,记者从省社保局获悉,11月我省社保经办机构为全省10.9万名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共发放养老金5.3亿元,这也意味着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并轨”已经完全落地。

我省今年开始正式启动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并轨”工作,机关以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于今年8月开始进行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的征缴,其他事业单位10月开始进行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的征缴,11月起,所有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的发放都转移至各级社保经办机构负责。

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的“并轨”,建立了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未来的养老保险费缴纳和养老金待遇,人员的身份不再重要,而是以在职时参保缴费的年限长短及缴费多少来决定退休后养老金待遇水平高低。

据我省相关文件规定,2016年为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过渡期。过渡期内申报2014年10月至缴费当月保险费的,按国家公布的记账利率收取利息,免收滞纳金。2017年1月1日后申请补缴的,按规定加收滞纳金,免收利息。(记者 王培琳)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于士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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