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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政府首次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2016-12-02 09:14 来源: 陕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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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上午,省政府首次举行宪法宣誓仪式,2016年以来省政府任命的省政府副秘书长,以及29个工作部门、直属特设机构、直属机构、派出机构的62名负责人依法进行宪法宣誓。省长胡和平监誓,副省长张道宏、庄长兴、杜航伟参加,省政府秘书长陈国强主持。

省政府综合楼四楼会议厅国徽高悬,五星红旗鲜艳夺目,宣誓台上摆放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宣誓现场气氛庄严隆重。8时30分,陈国强宣布宪法宣誓仪式开始。全体起立,面向国旗,同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领誓人左手抚按宪法,右手举拳,宣读誓词,其他宣誓人列队站立,举起右拳,跟诵誓词——“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

宣誓后,胡和平勉励大家时刻牢记誓言,自觉践行使命,努力做到“三个高度统一”。一是做到坚持党的领导与忠于宪法的高度统一,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始终坚定“四个自信”,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坚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做到履职担当与为民服务的高度统一,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把敢于担当作为时代责任,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让三秦百姓有更多的获得感。三是做到廉洁自律与勤政务实的高度统一,牢固树立追赶超越意识,全面落实“五个扎实”要求,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公而忘私,努力创造出无愧于时代的业绩。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和《陕西省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各级人民政府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应当公开进行宪法宣誓,以激励和教育国家工作人员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

宣誓人所在单位的负责同志等参加宣誓仪式。(记者 周明)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刘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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