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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药品定价回归市场恰逢其时

2016-11-29 14:06 来源: 湖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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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药品市场价格秩序,湖南省发改委近日下发《关于进一步明确药品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该《通知》中有两个亮点:一个是取消533种低价药清单,社会零售药店药品加价自主制定;另一个是,公立医疗机构销售药品(含二类疫苗,中药饮片除外),以实际购进价格为基础,实行零差率销售。

这意味着零售药店药品可以自行定价,经过市场充分竞争后的药价将更加公平与合理;另一方面,公立医疗机构的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利润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对“以药养医”有釜底抽薪之功效。这两个亮点互为表里,利民惠民,将成为药品改革的重要范例。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放开药品政府定价已经成为改革的目标与重点。在市场发育尚不成熟的一段时期内,我国曾长期对药品价格实施政府定价、限价。政府定价机制对抑制药品价格过快上涨,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但在部分药价得到控制的同时,也呈现出药企不愿意生产限价药品、医院为了利润不愿意开低价药的情况。另一方面,由于医疗腐败的存在,甚至出现管控越多,某些药品的价格就越高的不正常现象。

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推进药品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新规出台后,政府对药价放权,激活了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也释放了地方进行差异化和创新化的医疗改革之路。以湖南此次药品改革的实践来看,之所以能够引起社会的关注和赞誉,首先是取消低价药清单管理,转而以中药/西药按日均费用3元/5元来调控,更加符合市场的规律,既避免了常用药的短缺之虞,也化解了药企的恶性竞争。

将药品定价权归还市场,并不意味着政府职能部门撒手不管。相反,它要求政府一方面下更大的力气进行市场监管,另一方面拿出更多的财政补贴用以减轻民众负担。因而,提高政府监管能力,增加民生支出,也成为我省此次药品价格改革的关键。放开管不好也管不了的市场价格,腾出精力、财力保证药品安全,保障民生需求,这样的改革方向,一定会获得广泛赞许和支持。(刘义杰)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傅义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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