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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联动严查供暖季环境违法行为

2016-11-27 09:07 来源: 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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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京津冀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督导检查工作方案》发布。从2016年11月15日到2017年3月15日,京津冀三地将联动执法严打环境违法行为。2016年前10个月,本市立案处罚环境违法行为1万余件,罚款金额近亿元。

按照《方案》要求,2016年11月15日至2017年3月15日期间,京津冀三地将按照“三联”、“四重”为主要内容联动执法。“三联”即从地域、时间和人员三方面进行联动,“四重”即以高架源污染、燃煤污染、移动源污染和重污染应急措施落实情况为联动执法重点内容。《方案》突出强调了京津冀三地开展联动执法,严厉打击涉气企业偷排偷放、超标排放、弄虚作假等环境违法行为,对查处的典型环境违法案件进行曝光。

今冬明春,本市环保部门将围绕大气和水环境治理,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大气污染源监管方面,将以燃煤、燃气锅炉使用单位、商业和服务业单位为重点,严厉查处采暖锅炉使用单位大气环境违法行为;以使用燃煤锅炉的工业企业、工业园区、铸锻造企业、违法违规排污企业聚集区等为重点,严厉查处工业企业大气环境违法行为;以“三烧三尘”等面源污染为重点,联合城管等相关部门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督促街道、乡镇落实监管责任;启动空气重污染预警后,执法人员全员上岗,开展执法督查,严格督促落实空气重污染应急措施;同时,加强与天津、河北的沟通协调,启动联动执法机制,推动京津冀区域空气质量共同改善。水污染源监管方面,将以重点流域水体水质持续改善和断面水质达标为目标进行严格监管,同时对电镀、化工、制药等废水排放企业,垃圾填埋场、粪便消纳站、污水处理厂等集中治理设施,依法严格查处超标排放、设施不正常运行等环境违法行为,促进水质改善、断面达标。

据介绍,2016年前10月,本市立案处罚环境违法行为1万余件。固定源环境违法行为立案处罚2316起,处罚金额9132.56万元。其中贯彻执行新《环保法》查处重大环境违法案件188起,分别为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案件2起,按日连续处罚3起,查封案件181起,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移送公安机关2起。另外,移动源环境违法行为立案处罚7809起,处罚金额657万元。(记者 刘可)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韩昊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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