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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衡水:非法土小企业一律取缔

2016-11-26 12:06 来源: 河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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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土小企业一律取缔
高架源监控企业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一律停业整治

11月24日,笔者从衡水市大气办获悉,该市市委、市政府决定,从即日起至12月31日,在衡水市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20+5”专项行动的基础上,日常采取每天限行2个号、非法土小企业一律取缔等措施。重污染天气期间,有排污许可证但不能稳定达标的企业一律停产整顿,并实行单双号限行等措施。

该市要求,衡水市域内一律禁止焚烧秸秆、垃圾等;严厉打击非法土小企业,非法土小企业一律取缔;水泥行业除承担居民供暖、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及有毒有害废弃物等任务且达标排放的企业外,其他企业从2016年11月15日至2017年3月15日一律错峰生产;铸造行业中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铸造企业准入公告的企业,原则上从2017年1月1日至2月28日错峰生产,其他企业从2016年11月15日至2017年3月15日错峰生产;高架源监控企业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一律停业整治;市区及县城主城区实施车辆限行,每天限行2个号,限行规则与北京市一致;禁煤区内一律禁止销售、运输、使用散煤;禁煤区外一律禁止销售、运输、使用劣质散煤;应报废车辆一律禁止上路;重型和中型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绕城通行,无通行证一律不准进入城区。(记者 马路 通讯员 史艳泽)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傅义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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