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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重拳整治“为官不为”现象

2016-11-23 09:18 来源: 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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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台州市通报了9起“为官不为”典型问题,涉及执法监督、安全生产、拆迁补偿、民生救助、财务管理等多个方面,不少问题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其中有干部因御寒棉被等救济物资发放不及时而受到了党内警告处分。

为官一任、造福一方。近年来,随着“四风”整治的深入,对权力监管越来越严,制度的笼子越扎越紧,党员干部作风明显好转。与此同时,一些党员干部感到“为官不易”,思想滑向另一个极端,不敢担当、躲事怕事、为官不为。

对那些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大事干不了、小事不愿干的“太平官”,从2013年起,我省就出重拳整顿干部队伍,具体提出17条措施,列出不适宜担任现职领导干部的5类21种情形,及时发现、调整。

全省各地围绕“敢担当、有作为”,相继开展治理为官不为的探索实践。乡镇(街道)“点单”出题,书记、县长领衔“迎考”,责任部门答疑解难,办公地点从机关搬到乡镇(街道)一线……在庆元县,每月一次的乡镇工作现场交流会或街道现场办公会,已成为考验干部担当能力的固定“月考”。

去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调研期间指出,从严治党是一个永恒课题,党要管党丝毫不能松懈,从严治党一刻不能放松。对一些干部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解决。

同年10月,省委出台了关于激励干部干事创业治理为官不为的若干意见,针对各种为官不为的“病症”,对症下药开出方子,治病救人:对能力不足的干部,加强培训和锻炼,有针对性地开展转型升级、创新驱动、城乡建设等培训,优化知识结构,提升专业化能力,并且选派干部到基层一线实践历练,推动干部在实践中锤炼党性、增长才干;对担当精神缺乏的干部,树立鲜明的用人导向,大力选拔敢抓敢管、担当有为的“狮子型”干部;对不作为干部,通过改进实绩考核评价办法,防止唯票、唯分评价干部,注重在改革发展主战场、经济建设第一线、社会治理最前沿考察识别干部。

今年初,奉化制订出台了不适宜担任现职领导干部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暂行办法,在列出60条“负面清单”的同时,建立干部的“召回”机制,通过离岗集中教育培训、安排实践岗位锻炼等办法,视情安排原职或给予相应组织处置,避免“一下定终身”。

我省多地还探索建立鼓励创新、宽容失败、允许试错、责任豁免的改革容错免责机制。对改革创新未能实现预期目标,但有关单位和个人依照中央和省委有关精神决策实施,且勤勉尽责、未牟取私利的,不作负面评价,依法免除相关责任,支持保护敢抓敢管、坚持原则的干部。

为官不为,何以为官?省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党员干部应时刻不忘组织的信任、人民的重托。如果任由为官不为的现象蔓延,败坏党员干部形象,改革发展大计必受其害。

今年以来,我省通过强化干部日常管理监督,针对为官不为问题开展专项督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等一系列举措,进一步在干部队伍中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氛围。今年1月至8月,全省767名领导干部因对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不力等受到责任追究。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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