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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划定生态保护红线 范围占国土面积的37.3%

2016-11-14 15:02 来源: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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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重庆11月14日电(记者 周凯)记者从重庆市环保局获悉,重庆市日前正式印发了《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全市共划定生态保护红线30790.9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的37.3%,为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明确了“禁区”。

作为三峡库区腹地和全国水资源战略储备库,重庆划定生态红线旨在深化拓展五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优化市域国土空间格局,保障国家和区域生态安全。根据方案,重庆市将四类区域划入生态保护红线:一是水源涵养区、生物多样性维护区等重点生态功能区;二是水土流失敏感区、石漠化敏感区等;三是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等禁止开发区;四是具有重庆地方特点的“四山”禁建区、三峡水库消落区、生态公益林等其他区域。

重庆市共划定生态保护红线30790.9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的37.3%。其中,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敏感区、三峡水库消落区、生态公益林等尚未设置保护区的区域面积为16636.2平方公里,占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的54.0%。全市38个区县(自治县)均有红线分布,主要分布区域为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生态保护红线的生态系统类型以森林和湿地为主。

为保障生态红线划定落到实处,方案同时提出,重庆市各区县(自治县)应当根据方案在更高精度上细化、优化生态保护红线的边界,将生态保护红线落实到具体的地块。实行产业准入的负面清单制度,采用遥感监测、航拍、地面调查等方式严密监控红线区内各类人为活动。定期开展生态保护红线管护绩效评价,建立财政资金补偿和市场化补偿相结合的生态保护红线补偿制度。

【我要纠错】责任编辑:杜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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