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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国企党建与公司治理双加强

2016-11-14 07:53 来源: 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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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重庆市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要求,在深化国企改革中以改革的精神加强国企党建工作,着力把加强党的领导体现和落实到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中去,将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组织化、制度化、具体化,有力推动了国企改革发展,形成了“国企党领导、国企跟党走、国企为党强根基添力量”的鲜明导向。

10月30日,重庆西南证券发布公告:董事会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将在公司章程中增加“党委会”章节。这也是重庆市属国资上市企业中修改章程增添党建内容的第一家。

从修订公司章程抓起,确保党建工作与公司治理“双加强”,是重庆在深化国企改革中突出党的领导的重要举措。重庆市委强调,抓好公司章程修订要做到“三个明确”:一是充实章程总则,明确党建工作“四同步”要求,更加凸显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地位;二是增加“党委会”专章,明确党组织在公司治理中的权责和工作方式,更加凸显党组织在重大决策和选人用人上的领导把关作用;三是完善相关章节,明确其他治理主体与党组织无缝衔接的运行机制,更加凸显体制对接、制度对接和工作对接。

重庆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唐小平介绍,市委多次组织企业负责人认真学习中央精神,制作章程指引,并一户一户企业审核把关。目前,全市32户国有独资和全资企业全部完成修订,国有控股企业正在抓紧修订。

加强党对国企的领导,重庆瞄准“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市委对41户市属重点国企党委书记、董事长100%实行“一肩挑”,党员总经理100%担任党委副书记,董事会、经理层、监事会中符合条件的100%进入党委班子。为使“一肩挑、两头沉”真正落实,重庆扭住三个关键。一是着力选拔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都过硬的复合型人才担任书记、董事长,对不愿抓、不会抓、抓不好党建工作的及时调整。二是对国企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和其他成员四类责任主体,分别明确24项责任内容和20种负面情形,明确党建工作抓什么、怎么抓。三是将单一绩效考核调整为综合考核,大幅提高党建考核比重,综合考核不称职的不得领取绩效年薪。“‘作业清单’和‘负面清单’都很明确,抓好党建是本职的意识更加牢固了。”江北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蒲丽娟说。

去年以来,为推进去产能工作,重庆能源集团拟定了关停部分煤矿和小火电厂的方案,集团党委在对方案审核把关过程中,针对涉及矿井关闭、人员分流这一风险点,督促董事会在决策前将职工安置方案提交职代会充分讨论、细化完善,有效维护了职工群众合法权益,确保去产能工作平稳推进。

这样的事例,在重庆市越来越多。重庆市委明确提出,党组织对企业重大决策把关定向,既是加强党的领导的具体体现,也是完善国企治理的内在要求,要通过制度建设,确保党建工作与企业发展成效“双促进”。

重庆明确了党组织直接决策“6项内容”和参与决策“11项内容”,并全面推行“四步工作法”:一是事先论证,党组织对拟决策的重大问题,首先从是否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方面充分论证,提出意见建议;二是会前沟通,党组织就集体研究的意见与董事会、经理层充分沟通,努力形成共识;三是会上表达,进入董事会、经理层的党组织成员在决策时充分表达党组织意见,对临时动议等提出撤销或缓议意见;四是会后报告,董事会、经理层将决策情况及时报告党组织,一起研究推动决策落实。

目前,全市国企党组织按照“四步工作法”,有序有力有效地参与到企业重大问题决策中来,推动决策更加科学、精准、高效,确保中央和市委部署在企业落实落地。

通过不断加强党的建设,重庆市国有企业治理水平得到有力提升。近5年,重庆市属重点国企资产从1.2万亿元增加到2.6万亿元,年均增长16%;利润从187亿元增加到374亿元,年均增长19%。(记者 崔 佳)

【我要纠错】责任编辑:杜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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