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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电商监管 需要新思维

2016-11-13 07:24 来源: 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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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跨境电商的快速发展引起了全球的高度关注,也为中国在全球贸易中赢得了新机遇。

当前,国际贸易呈现出小单化、多频次、贸易主体多元化的发展趋势,这是因为全球贸易门槛在大大降低,也就是说,更多中小微企业甚至个人可以更便利地从事国际贸易了,这种普惠贸易甚至改变了国际价值链的分工,很多现象是我们用传统思维和理论不能理解和解释的。面对跨境电商这种新的贸易形态,传统的监管思维已经不适用了。

事实上,我国很早就出现了跨境电商,一开始主要是出口,通过国内外的B2C网站将中国的服装、电子产品、陶瓷等卖到海外。而进入公众视野的跨境电商,指的是跨境进口业务,即从各大电商平台直接购买进口产品。随着百姓消费需求的提升,海外消费和代购越来越受欢迎,为了拉动消费回流,我国从2014年起大力推动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设立了跨境电商试点城市和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允许开展保税备货模式,即提前将海外进口产品放入国内保税区内,消费者购买时,实际上是从国内保税仓库发出。

一开始保税备货模式的监管参照行邮税的标准,视同于个人物品入境,享受50元的免税政策,但今年4月8日新政后,这种业内已习惯的模式被打破。按照一般贸易的监管模式,跨境进口不但需要多缴税,从而丧失价格优势,另一方面,打破了原有生态模式,因此一度出现熔断现象。5月,政府及时作出调整,监管办法暂缓一年。但这并不是最终的解决办法,而是为我们研究讨论出一套适合产业发展的制度提供了时间。

事实上,小额低值商品免税,在全球都是一个惯例和趋势。在欧洲,150欧元以下低值进口商品是免增值税的;在美国,800美元以下的进口商品是完全免税的,我们应该考虑把这种税制引入跨境电商,以给它发展的空间。

对跨境电商的监管,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系统性问题,涉及多个部门,更涉及改革和开放的两方面问题,因此更需要统筹考虑和顶层设计。它关系到外贸的转型升级,是国家全球贸易的战略问题,更是中国借机重塑国际贸易规则的最佳时机,我们应抓住机遇顺势而上,制定出更为超前的带有引导新业态发展、抢占全球高点的措施,以支持和引导跨境电商持续健康发展。(对外经贸大学国际商务研究中心主任 王 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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