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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改革教育考试招生制度

2016-11-12 15:21 来源: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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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呼和浩特11月12日电(记者 贾立君)“小学、初中入学,禁止考试;高中实施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并与高考挂钩;高考将不分文理科,减少加分项目。”内蒙古自治区政府近日出台的《内蒙古自治区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显示,自治区将对教育考试招生制度进行大幅度改革。

义务教育:就近免费入学 禁止考试招生

方案显示,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和普通初中招生,全面实行免试就近入学政策,不得以任何名义、理由采取考试、考核或变相考试等形式招收新生。“阳光分班”,不得以各种名义设立重点班、实验班。

小学、初中“划片招生”。由县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合理划定每所公办学校的招生范围。校际差距明显的地区,确保每个片区内都有优质学校。

鼓励和引导民办中小学校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招生,不得到异地组织考试选拔生源。对于联合或委托社会培训机构举办“占坑班”选拔生源,加重学生课业和经济负担的,要严肃查处。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不得收费。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全日制学校为主”的原则,统筹安排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学龄子女入公办学校学习,并及时办理学籍注册和转接手续。

为与高中教育衔接,初中也将实施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考试和评价结果作为升学依据。

高中阶段:学业水平考试 综合素质评价

在目前试行的基础上,将全面实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考试科目范围,由自治区根据国家课程方案和学科课程标准确定。从2018年秋季开始,凡取得内蒙古普通高中学籍的在校新生以及有需求的社会人员,均可参加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作为学生毕业的主要依据,也是提供给高等院校招生录取的依据。其中,学生自主选择的3科等级考试成绩纳入高考总成绩。

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包含公民素养与品德表现、学业水平、运动与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5个方面,主要反映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情况,是学生毕业、升学的重要参考。

高职院校招生分类考试 高考2021年起不再分文理科

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与普通高校相对分开,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高中阶段毕业生也可参加统一高考进入高职院校。

最受关注的是,内蒙古从2018年普通高中一年级新生开始,不再分文理科。从2021年开始,考生总成绩由全国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3个选考科目成绩组成,同时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情况,作为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依据。

全国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分值不变,使用全国统一试卷。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的3个选考科目,由学生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个学科中自主选择。

大幅减少加分项目,取消体育和艺术等特长生、省级优秀学生、思想政治品德突出事迹者、奥林匹克赛获奖者、科技类竞赛获奖者及重大体育比赛获奖者、二级运动员统测合格者等6项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暂时保留少数民族、烈士子女等几项加分资格。逐步要将高考加分的激励导向功能,转移到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中。

增加农村牧区学生上重点高校人数。逐步扩大自治区重点高校对边远、贫困、民族地区优秀农村牧区学生的定向招生比例。

方案表明,改革旨在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素质教育导向,扭转片面应试教育倾向;2016年启动改革方案,2018年整体实施,到2021年初步建立符合教育规律、顺应时代要求、具有地区特点的教育考试招生制度。

【我要纠错】责任编辑:陆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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