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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市县法院检察院机构编制实行省级统一管理

2016-11-03 09:47 来源: 海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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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日今天上午,我省市县法院检察院机构编制移交省级统一管理仪式在海口举行。省委副书记李军、省高院院长董治良、省检察院检察长贾志鸿出席仪式并讲话。

推进省以下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是司法体制改革的四项主要内容之一。根据中央的有关工作部署和我省司法体制改革推进方案,有关部门进行了摸底造册,我省此次市县法院检察院机构编制移交省级统一管理共涉及机构54个、编制4043名、人员3837人。

李军指出,实行市县法院检察院机构编制省级统一管理,有利于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破解部分法院检察院忙闲不均、“案多人少”的难题,提高审判检察工作质效;有利于法院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检察权,避免外部不当干扰,促进司法公正。各级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这项改革的必要性,以“工匠精神”把各项改革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平稳过渡、移交工作和正常业务两不误,特别是在全省禁毒三年大会战中发挥好职能作用。要以移交为契机,调整优化审判检察业务机构设置,压缩综合管理及辅助机构,在现有政法专项编制总量内着力充实案件较多的基层法院检察院和一线办案力量。要做好政策解读和工作引导,澄清模糊认识,回应社会关切,为推进改革营造良好的内外部环境。

省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各市县有关负责人等参加移交仪式。(记者 刘操)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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