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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气象中心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气象局签订合作协议

2016-10-29 08:09 来源: 气象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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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7日,国家气象中心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气象局在京签订合作协议,双方决定本着优势互补、注重实效、稳步推进的原则,在预报技术研发、业务系统应用和人才培养等方面开展长期合作,共同促进国家气象中心、新疆气象部门预报天气业务现代化,实现合作共赢,共同发展。国家气象中心主任毕宝贵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气象局局长张守保在合作协议书上签字。


签字仪式上,双方进行座谈交流。刘爽 摄影

双方合作旨在加强国家气象中心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气象局的技术帮扶与指导,发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气象局作为国家气象中心预报技术和业务系统的中试作用,促进国家气象中心预报技术和业务系统的优化完善,推动新疆天气预报技术的发展,全力推进气象现代化。

在人才培养与交流方面,双方将联合成立合作工作组,建立定期交流和互访机制,通过项目合作提高预报员的科研水平,培养专家型预报员;通过人员交流、技术培训提高年轻预报员的综合素质。国家气象中心每年安排专家赴疆指导,并吸纳新疆气象部门参加相关科研项目或业务系统研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气象局每年安排骨干预报员到国家气象中心进行交流学习。

在预报业务系统建设方面,国家气象中心通过引进最新的预报业务系统,提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气象台现有预报服务能力与效率,促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气象台预报业务现代化发展。国家气象中心全程指导新疆精细化气象格点预报业务的建设,协助开发新疆精细化格点预报质量检验评估系统,实现MICAPS4.0和全国强对流短临预报平台的引进与本地化应用。

双方将围绕中亚主要灾害性天气,共同申报项目,开展联合攻关,加强对中亚灾害性天气机理的认识,提升寒潮、暴雪、沙尘暴等灾害性天气机理研究以及强对流天气预报能力。同时,国家气象中心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气象台作为预报技术和业务系统的省级中试基地,共同推进预报技术和预报业务系统的发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气象台负责开发业务试用,并提供试用效果评估报告。双方共同负责适应新疆预报技术和预报系统的改进和完善。双方还将共同对新疆观测网站进行评估,制定站网评估优化方案。(记者 潘继鹏 通讯员 杨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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