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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局公布“一站多能”海洋站规划布局及“十三五”实施方案

2016-10-27 14:40 来源: 海洋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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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海洋局公布“一站多能”海洋站规划布局及“十三五”实施方案
着力构建基层观测监测业务网络

国家海洋局近日印发《“一站多能”海洋(中心)站规划布局方案》(以下简称《布局方案》)及《“一站多能”海洋(中心)站“十三五”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旨在有效整合国家海洋观测监测业务体系,深化“一站多能”建设,完善站点布局,增强海洋观测监测、海岛监视监测能力,构建基础扎实、功能完善的基层观测监测业务网络,满足海洋防灾减灾、生态文明建设和海岛保护管理的需要。

《布局方案》提出,“十三五”期间要完善海洋(中心)站布局,形成“布局合理、一站多能、标准规范”的海洋(中心)站观测监测业务体系,实现对近岸管辖海域海岛观测监测全覆盖。

《布局方案》确定三大规划目标。一是中心站服务范围覆盖沿海所有地市,海洋站观测监测覆盖沿海所有县区,保证在250公里范围内有一个中心站,100公里内有一个海洋站,为海洋灾害预警报、海洋生态环境保护、重大生态修复整治项目、海岛保护管理提供支撑。二是保障重点区域,强化应急响应监测圈,通过一站多点建设,实现海洋观测监测重点区域海洋站(点)沿海岸线平均分布间隔在30公里以内;构建海洋应急监测近岸海域整体3小时反应圈,人口密集区、海洋保护区等敏感区域2小时反应圈;以海洋站为支点,形成基本覆盖我国全部海岛的(港澳台地区除外)监视监测网络。三是提升能力、标准规范,坚持统一规划、分类定位、标准化建设、分步实施的原则,构建基础坚实、功能完善的基层观测监测业务网络。

同时,《布局方案》还明确了四项布局原则。一是“均衡分布、全面覆盖”,综合考虑全国沿海市县行政区划并兼顾管辖岸线长度,按照中心站基本覆盖沿海主要地市、海洋站覆盖沿海关键县区的总体原则,实现全国沿海观测监测能力的进一步提升和平衡优化。二是“需求引领、重点布局”,围绕海洋权益维护、海洋防灾减灾、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海岛保护管理以及海洋经济发展等重大国家需求,针对沿海城市和人口密集区、开发强度大的产业园区、滨海重大工程所在区、海洋灾害易发区、气候变化和环境敏感区、重点岛礁等重点区域加密布局。三是“统筹协调、一站多能”,综合考虑海洋观测预报、海洋防灾减灾、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和海岛保护管理业务需求和能力现状,整合国家海洋局海洋观测监测基础能力,对观测监测体系未来发展统筹布局,避免重复建设,提升海洋(中心)站综合业务效能。四是“生态优先、由点及面”,充分考虑海岛及周边的特色生态系统,优先考虑在生态要素空间叠加的海岛上建设监测站点,并能够覆盖周边一定数量海岛监视监测工作。

根据《实施方案》,“十三五”期间,国家海洋局拟新增中心站12个、海洋站37个,中心站总数将达到29个,海洋站总数达到110个。其中兼具海洋观测、海洋监测和海岛监视监测能力的海洋站为96个,具备海洋观测和环境监测或海岛监视监测两项业务能力的海洋站数量为10个,仅具备海岛监视监测能力的海洋站为4个。(记者 王自堃)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刘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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