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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市场监管委抽查电梯维保质量

2016-10-26 09:15 来源: 天津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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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市场监管委抽查电梯维保质量
存在严重隐患立即停用

为了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加强对电梯维保单位的监督管理,进一步提高电梯维护保养工作质量,保障本市电梯安全运行,市市场监管委从10月18日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2016年电梯维保质量抽查工作。本次抽查工作由市市场监管委组织,委托天津市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协会负责实施。

天津市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协会根据市市场监管委要求制定抽查实施计划,组织专家组开展抽查工作;各区市场监管局负责辖区内抽查的督查、协调工作。本次抽查的对象是在本市开展电梯维保业务的单位,共计划抽查700台电梯,涉及在本市开展电梯维保业务的200余家电梯维保企业。现场抽查工作全部结束后,市市场监管委将适时向社会公布抽查情况。

按照天津市地方标准《电梯维护保养质量要求与抽查规则》(DB12/T 627-2016)的规定,结合一年来本市电梯相关投诉、举报和检验情况,市市场委分别对乘客电梯、电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确定了5大项20小项的抽查项目。为了确保电梯维保质量抽查结果的真实有效,将采取“四不两直、现场突击抽查”的方式,被抽查电梯详细信息事先保密,在实施抽查前30分钟方告知被抽查单位配合抽查工作实施。

市市场监管委要求:一是各电梯使用单位、维保单位对抽查项目判定存在“不符合”的电梯,应及时进行整改,整改期间电梯维保单位应指导使用单位配合做好相应安全管理措施;二是对存在严重隐患或重大问题的应立即停止使用。抽查机构发现电梯存在严重隐患或重大问题的,要立即报告电梯辖区市场监管局,督促使用单位、维保单位迅速采取紧急措施,消除安全隐患;三是要求抽查人员应当切实做到抽查结果客观、公正、严谨并自觉接受被抽查单位和区市场监管局的监督;四是要求被抽查单位严禁以各种不正当手段影响抽查过程及结果。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于士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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