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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批全国社会工作服务示范地区、社区和单位公示公告

2016-10-21 15:30 来源: 民政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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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发〔2010〕6号)、《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中组发〔2011〕25号)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1-2020年)》(中组发〔2012〕7号)有关要求,推动社会工作服务全面深入发展,民政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第二批社会工作服务示范创建活动。经各地推荐、量化评分、部内审核等程序,拟命名北京市海淀区等35个地区为全国社会工作服务综合示范地区、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等7个地区为全国社会工作服务专项示范地区、北京市东城区龙潭街道左安浦园社区等117个社区为全国社会工作服务示范社区、海峡两岸婚姻家庭服务中心等136个单位为全国社会工作服务示范单位。

现将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10月21日至27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民政部社会工作司提出,以单位名义提出的,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的,须写明联系方式并签名。

附件:第二批全国社会工作服务示范地区、社区和单位候选名单

联系电话:010-58123514(兼传真)

电子信箱:shegongsi@mca.gov.cn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河沿大街147号

邮政编码:100721

2016年10月21日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姜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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