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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改革“组合拳”带来什么

2016-10-20 15:37 来源: 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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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各项改革递次落地,纳税人办税负担有效减轻。殷刚 摄/光明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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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是深化财税改革的“重头戏”,也是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信号源”。自2015年11月《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印发近一年以来,税收政策“组合拳”频频亮相,税改红利初步显现。其中,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作为落实《方案》的“助推器”,通过深化国地税合作、简政放权,加速税制改革向纵深推进。

1.“营改增”:新模式 新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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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8月份,河南国税系统顺利推进“营改增”试点任务,打通企业抵扣链条,助力产业结构升级,确认接收纳税人32.32万户,所有增值税纳税人实现净减税31.11亿元。

“由于增值税具有“环环抵扣、增值征税”优势,避免了营业税状态下重复征税的弊端,成为当前降低企业成本的重要举措。”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司长杨益民介绍,作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之一,今年1~7月“营改增”整体减税已达2107亿元。

“全面实施‘营改增’,是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来我国规模最大的税制改革,意味着长达几十年的营业税正式退出历史舞台,1000多万户纳税人需学习新的税收制度与办税流程。”河南省国税局局长孙荣洲说,这对税务部门的管理服务方式、税务干部的工作负荷和纳税人的适应能力都带来了严峻考验。

“‘营改增’改变了企业原有的缴纳方式,国税、地税部门的征管模式也随之重构。”北京市密云区地税局局长姜学东表示,“营改增”后地税部门肩负其他税种的征收和管理责任并未减轻,但有效的“以票控税”手段却失去功效,地税部门很难实现源头控管,给收入预测增加了难度。

此外,随着“营改增”的全面推进,地税局管户大幅下降,国税局管户大幅上升,办税服务和税源管理资源存在“地税吃不饱”“国税受不了”的情况。

“这次‘营改增’试点的纳税人从没有接触过增值税,对增值税的制度设计、开票流程及申报流程等都不了解,对新税制在短期内还难以适应。”对外经贸大学教授夏友富认为,“营改增”后,纳税人不仅需要在办税上适应新税制,更重要的是如何让企业的生产经营方式和财务会计核算对接新税制。

中央财经大学教授樊勇认为,加快推进以“营改增”为重点的税制改革,开启了解决国税、地税之间征管职责交叉以及部分税费征管职责不清问题的进程,“随着营业税退出历史舞台、增值税分享比例合理调整和地方税体系建设逐步完善,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将会更加顺畅。”

2.征管改革:打破壁垒 疏通“痛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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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面对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资源税改革和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提出的新挑战、新要求,国家税务总局对国地税合作规范不断进行升级完善。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司长邓勇介绍,目前国地税合作事项总数已经达到51个,全国新增联合办税服务厅近2000余个,总数超过7000个,联合办税窗口累计超过3.5万个。

“税收征管改革是一场深刻革命。”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指出,《方案》第一项改革任务就是要求合理划分国税、地税征管职责,而全面推行“营改增”试点工作的过程,正是落实深改方案思路,推进国地税服务深度融合、执法适度整合和信息高度聚合的过程。

“营改增”工作千头万绪,很多问题需要国地税双方及时沟通解决。全国2800多个县市区的国税、地税部门共建“营改增”工作领导小组,共同研究方案,明确试点纳税人信息交接、登记申报、发票管理等事项,保证了“营改增”工作平稳有序。各地国税地税部门通过探索建设“全能型一窗式”服务窗口,解决纳税人办税“多头跑”问题。

据了解,目前国家税务总局除7项税务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保留外,80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已全部清理完毕。“‘营改增’与简政放权同为推动税收征管体制改革的重要手段。”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朱青认为,“营改增”重在减轻税负负担,简政放权重在减轻办税负担,在“营改增”中推进简政放权为纳税人带来了经营与办税成本的“双降”。

“贯彻《方案》进程中,合理解决中央和地方增值税收入分成比例,充分调动起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是顺利推进‘营改增’的基本经验。”西南财经大学教授、西财智库首席研究员汤继强认为,全面实施“营改增”以来,中央和地方政府从长远和大局出发,促进税收发挥好筹集财政收入和调控经济、调节分配的职能作用。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和保障性作用更加凸显。

“下一步,在深入推进税收征管体制改革、进一步理顺中央地方收入关系的过程中,要细化落实好《江南平台入口 关于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指导意见》,在大力推进中央层面改革的同时,进一步加快推进省以下相关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汤继强说。

3.优化税制:促进“双去” 助推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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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6年7月1日起,我国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数据显示,作为资源税全面改革后的首个征期,8月份全国129个改革税目的资源税收入20.65亿元,和改革前政策相比,总体减负5.54亿元。

“全面构建从价计征机制是本次改革的核心,从价计征代表了资源税费制度改革的方向。”国家税务总局财产和行为税司司长蔡自力说,税务部门加快实施煤炭、稀土、钨、钼等品目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实现了资源税收入与资源价格挂钩。在资源价格上涨时可以自动增加收入,抑制相关经济领域可能出现的“过热”,对“去产能”发挥了重要作用。

作为全国唯一的水资源税改革试点省份,河北省于7月1日起实施水资源税改革试点。首个征期,河北水资源税收入1.22亿元,计税取水量为1.34亿立方米,水资源税抑制地下水超采的调控作用初步显现。“水资源税制度的构建,‘倒逼’了高耗能、高污染资源企业的转型升级。”河北省国税局局长王满平说。

去年以来,江南平台入口 不断加大促进房地产业发展的税收扶持力度,在2015年将二手房营业税免征期限由5年放宽为2年的基础上,今年初开始执行房地产契税新政,普遍降低房屋买卖契税税率。“上半年,云南仅契税减免近2.9亿元、房产税减免8254万元。”云南省地税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通过减税降费,税收推动房地产行业“去库存”成效显著。作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头戏”,“营改增”的顺利推进进一步推动了房地产市场“去库存”,有效促进了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樊勇指出,税务系统出台多项优惠政策助力企业“去库存”,将不动产纳入增值税抵扣范围,房屋销售量呈现良好的增长势头,为房地产“去库存”提供了难得机遇。(记者 杨亮 通讯员 李成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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