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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乡村气象防灾减灾有标准

2016-10-18 08:48 来源: 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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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由省气象部门起草的浙江地方标准《乡村气象防灾减灾建设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正式发布,将于10月30日起实施。《规范》对全省乡村气象防灾减灾各个环节标准进行规范说明,进一步明确了乡村灾害防御标准和责任体系。

据介绍,浙江每年遭受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大约200亿元,严重年份达到300亿元到500亿元,其中80%的气象灾害都发生在农村。此次《规范》的颁布实施,正是基于农村作为气象防灾减灾的重点和难点,亟需一个针对性、操作性强的标准来补齐气象防灾减灾的短板。

绘制气象防灾减灾风险地图。以德清县莫干山镇燎原村为例,该村绘制的气象防灾减灾风险地图上用不同颜色标注了“可能发生灾害的地点”“灾害影响范围”“相对较安全的区域”“紧急转移路线”等图标,灾害提醒一目了然。按照《规范》要求,今后,全省乡村都要在气象等有关部门的指导下,统一绘制气象防灾减灾风险地图,做到预案先行。

加强预警信号扁平化传播。由于天气系统的多变性,短时强降雨等往往在发生前的几个小时内才能被较精准地预测,这时候,需要将预报信息以最快的速度传递到相关地区。《规范》对台风、暴雨等橙色以上级别的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快速传递作了量化,遇重大气象灾害,气象预警信息应利用农村应急广播、手机短信、电话、微信、微博等各类渠道由点到面迅速向群众传递。

“每个乡镇(街道)配备1至2名气象协理员,每个村(社区)配备不少于1名气象信息员”。《规范》对乡村气象协理员、气象信息员和防御重点单位联系人等三类人员的配备、工作职责作了明确规定,同时提到气象灾害多发区域的乡(镇)、村应按要求分别设立容量不少于500人和50人的避灾场所,将应急准备贯穿乡村气象防灾减灾各个环节。(记者 李丹超 通讯员 张晓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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