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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导互联网金融行业步入正确创新轨道

2016-10-14 07:18 来源: 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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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近日公布
引导互联网金融行业步入正确创新轨道

近日,江南平台入口 办公厅公布《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为何开展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将对哪些领域进行整治?会不会“扼杀”互联网金融创新?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相关负责人及有关人士回答了记者提问。

规范各类互联网金融业态,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有序发展

近年来,随着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互联网金融蓬勃兴起,几乎触及了金融业的所有领域。总体看,互联网金融发展对于支持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供给侧改革,提升金融服务普惠性和覆盖面具有积极意义。

互联网金融本质上仍是金融,没有改变金融风险的隐蔽性、传染性、突发性和较强的负外部性特征,而且由于互联网属性,其风险的波及面更广、扩散速度更快、溢出效应更强。当前,互联网金融在快速发展中积累了一些问题和风险:某些业态偏离了正确的创新方向,部分机构风险意识、合规意识、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不强,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制度缺失,有些甚至打着“金融创新”的幌子进行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特别是近期爆发的一系列风险事件,对行业声誉造成了较大负面影响,引起社会各界高度关注,规范互联网金融发展成为广泛共识。

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相关负责人表示,为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有序发展,经江南平台入口 批准,人民银行等17个部门联合开展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从短期看,专项整治的目标是规范各类互联网金融业态,优化市场竞争环境,扭转部分业态偏离正确创新方向的局面,维护广大金融消费者的切身利益,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从长远看,实现规范与发展并举、创新与防范风险并重,促进我国互联网金融规范有序健康发展,切实发挥互联网金融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积极作用。专项整治工作已于2016年4月开始,计划至2017年3月底前完成。

陆金所联席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计葵生认为,《实施方案》出台为行业后续健康发展继续夯实基础,对从事金融信息或金融服务的互联网金融平台,从市场准入、防范风险、规范市场秩序、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采取与传统金融一样的管理标准,这充分体现了监管规则的公平性,对互联网金融公司及平台的业务进行功能监管,以及维护市场公平、公正,保护投资者的决心。

集中力量对P2P网络借贷、股权众筹、互联网保险、第三方支付等重点领域进行整治

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相关负责人表示,当前,互联网金融领域的风险隐患主要集中在P2P网络借贷、股权众筹、互联网保险、第三方支付、通过互联网开展资产管理及跨界从事金融业务、互联网金融领域广告等领域,专项整治坚持问题导向,集中力量对这几个重点领域进行整治。

其中,P2P网络借贷领域的整治重点是落实网络借贷机构信息中介定位,禁止网络借贷机构突破信息中介职能定位开展设立资金池、自融自保、发放贷款等违法违规活动;股权众筹领域的专项整治强调了不得擅自公开发行股票、变相公开发行股票、非法经营证券业务等要求;互联网保险领域的整治重点是互联网高现金价值业务、保险机构依托互联网跨界开展业务及非法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第三方支付领域的整治重点是非银行支付机构备付金风险和跨机构清算业务,以及无证经营支付业务行为,第三方支付领域已实行业务许可,对于无证经营支付业务的机构将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通过互联网开展资产管理及跨界从事金融业务的整治重点是具有资产管理业务相关资质但开展业务不规范的互联网企业,以及未取得资产管理等金融业务资质但跨界开展金融活动的互联网企业;互联网金融领域广告等行为的整治重点是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发布虚假、违法金融广告等。

值得关注的是,根据《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人民银行会同13部委制定并印发了《非银行支付机构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该《方案》要求,开展支付机构备付金风险和跨机构清算业务整治,开展无证经营支付业务整治。

“客户备付金是支付机构收到的预收待付货币资金,不属于支付机构的自有财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支付机构将客户备付金以自身名义在多家银行开立账户分散存放,平均每家支付机构开立客户备付金账户13个,最多的开立客户备付金账户达70个。客户备付金分散存放,既不利于对客户备付金进行有效监测,也存在被支付机构挪用的风险。保障客户备付金安全是对支付机构监管的重点,通过制定客户备付金集中存管方案,要求支付机构将客户备付金统一缴存人民银行或符合要求的商业银行,有助于加强账户资金监测,防范资金风险,切实保护客户合法权益。

对开展有益创新、合法合规经营的机构予以支持保护,发挥行业自律作用

专项整治会不会“扼杀”互联网金融创新?

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相关负责人表示,专项整治的目的正是要扭转、纠正互联网金融某些业态创新跑偏的局面,对借创新之名行违法违规活动之实的机构予以清理规范,对开展有益创新、合法合规经营的机构予以支持保护,引导互联网金融行业步入正确创新轨道。

“专项整治工作是阶段性的,关键是要以此为契机,提炼形成互联网金融治理经验,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可持续发展。”这位负责人说,要研究解决互联网金融领域暴露出的金融监管体制不适应等问题,创新适应互联网金融特点的监管方法,营造良好行业生态环境,完善互联网金融法律法规框架。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将主要发挥什么作用?这位负责人介绍,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是人民银行会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组织建立的全国性互联网金融行业自律组织,承担着制定互联网金融行业标准,促进从业机构业务交流和信息共享,建立行业自律惩戒机制等重要职责。

“监管政策的逐步明晰为互联网金融行业长久发展奠定了基础,而想要走出行业健康发展的康庄大道,互联网金融企业不应该完全依赖被动的‘被监管’,更多的应该主动自律。”计葵生认为,从企业层面来说,自律意味着平台首先要对自己的模式、业务及流程做梳理,按照金融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及最新监管要求进行调整,从法律合规、信息披露、流动性风险等多个方面审视,提高企业风险管控能力;从行业层面来说,互联网金融平台应该以目前成立的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及其所在地方的互联网金融协会一起,通过制定信息披露、信息安全、业务经营等方面的行业标准,会员制度及约束体系的建立,行业信息及经验共享,行业人才培训等方式,提高平台合规经营能力。(记者 王观)

【我要纠错】责任编辑:雷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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