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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全面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 之前依法核发证书“不变不换”

2016-10-09 20:31 来源: 上海市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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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8日,上海全面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新政首日,全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平稳有序顺利实施。截至16时,全市共受理不动产登记业务3650件。宝山区、普陀区、松江区等区已颁发了本辖区内不动产权证书。

  10时30分许,记者在徐汇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看到,受理大厅入口处,有关不动产交易登记办理流程、业务指引十分醒目,内容简明易懂,指引清晰有效。整个大厅内井然有序,并不拥挤。据徐汇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负责人介绍,该中心全天受理不动产登记160余件,受理不动产登记簿查阅420余件。

  全面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后,上海房地产登记由不动产登记替代,停发房地产权证和房地产登记证明,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全市16个区房地产交易大厅调整为不动产交易登记大厅,房地产登记受理窗口调整为不动产登记受理窗口,受理不动产登记业务。为加强政策宣传和引导,各区不动产交易登记大厅内设置专门区域,摆放不动产登记宣传资料,张贴不动产登记宣传挂图。同时,加强咨询窗口力量,解答市民百姓关注的有关问题,确保全市不动产统一登记顺利平稳实施。

  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前依法核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登记证明继续有效,权利不变动,证书不更换。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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