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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六部门四项措施
进一步加强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

2016-09-28 14:03 来源: 湖南省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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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湖南省食安办、省综治办、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食药监局等六部门联合发文,部署进一步加强湖南省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综合治理。主要明确了四项工作措施:

一是落实主体责任。完善主体责任体系,对学校、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校园周边家庭托餐经营者各主体责任进行明确。要求各主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健全管理制度,规范经营行为,定期开展自查。首次明确校园周边家庭托餐经营者需经许可或备案、登记方能经营。

二是强化部门联动。明确各级食安办、综治组织牵头,进一步推动食品药品监管、公安、城管、教育等部门明确职责,完善工作制度和机制,实现部门联合监管制度化。确定各级食安办、综治组织每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要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联合检查整治。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加大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打击力度,净化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环境。

三是注重教育宣传。建立健全宣教体系,以实现食品安全宣教常态化为目标,明确学校、教育行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宣传,将师生、家长、食品从业人员等公众作为重点宣传人群,提高师生家长等社会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和从业人员的诚信守法意识。

四是实行综合治理。明确将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作为综治工作重要内容,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重点排查整治范围,纳入各级食安办、综治组织和教育行政部门对食品安全工作、“平安校园创建”和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考核指标,强化督导考评,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年度考评实行一票否决。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刘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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