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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推行脱贫攻坚三项新制度

2016-08-31 07:17 来源: 广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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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督查制度给打“计划白条”的干部戴上“紧箍咒”

■ 通报制度织密编牢防止工作虚化的“铁笼子”

■ 协调制度为基层架设起解惑释疑的“大喇叭”

我区紧盯脱贫攻坚关键环节,聚焦问题瞄准靶心,从今年7月起,建立并同时推行脱贫攻坚督查制度、通报制度、协调制度,用科学的制度管权管事管人,通过制度的刚性约束倒逼责任的落实,凝聚形成工作合力。

督查制度给打“计划白条”的干部戴上“紧箍咒”。自治区成立两个脱贫攻坚督查组,以随机暗访的方式,不打招呼,不接受当地党委、政府接待,直接进村入户,重点围绕贫困户“八有一超”、贫困村“十一有一低于”脱贫摘帽指标落实情况及各个时期全区脱贫攻坚中心工作开展督查暗访,并以《广西脱贫攻坚督查暗访专报》的形式呈报自治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及有关领导。截至目前,已督查暗访23个县52个村142户贫困户,呈报专报4期。

通报制度织密编牢防止工作虚化的“铁笼子”。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广西精准脱贫攻坚简报》“红黑榜”两种不同的版式,分别通报表扬好的做法、经验,批评问题和不足,其中重点通报督查暗访情况,责令各地各相关单位限期整改通报问题。对被通报过的单位,适时回访核实,多次上“黑榜”或回访发现问题不整改、整改不力的,启动问责机制。通过“表扬好的,批评差的”,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积极投身脱贫攻坚,达到总结提升、交流互鉴、整改落实、促进工作的目的。截至目前,已印发“红榜”简报3期,通报表扬6个单位;印发“黑榜”简报两期,通报批评8个县、区。

协调制度为基层架设起解惑释疑的“大喇叭”。按照“问题不过周”原则,脱贫攻坚协调事项实行周报制,县级事权范围内无法解决的问题上报市级协调,市级事权范围内无法解决的重大问题上报自治区协调,自治区、市、县(市、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每个星期均组织研究和协调解决下级报送的脱贫攻坚问题并行文答复。截至目前,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各专责小组已印发问题答复文件7期,协调解决各市报送的综合协调、资金政策、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开发、移民搬迁、公共服务、组织保障等七大类问题共264个。(记者/蔡道利 通讯员/龙照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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