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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2016-07-15 21:49 来源: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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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7月15日电(记者 赵晓辉 王都鹏)中国证监会15日通报称,已于近日发布《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优化上市公司投资者回报机。办法将自2016年8月13日起施行。

据介绍,本次制定办法的总体原则是以信息披露为中心,根据宽进严管的监管理念,放松管制、加强监管,逐步形成公司自主决定的、市场约束有效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制度。

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对信息披露作专章规定,强化信息披露监管;二是完善股权激励的实施条件,明确激励对象的范围;三是深化市场化改革,进一步赋予公司自治和灵活决策空间,放宽绩效考核指标、股票定价机制、预留权益比例、股权激励与其他重大事项的间隔期、终止实行股权激励计划的强制间隔期等方面要求;四是基于实践发展需求,进一步完善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相关规定;五是强化公司内部监督与市场约束,进一步完善股权激励决策程序、实施程序相关规定,对决策、授予、执行等各环节提出细化要求;六是加强事后监管,增加公司内部问责机制安排,细化监督处罚的规定,为事后监管执法提供保障。

据介绍,现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自2005年发布以来,实行股权激励的上市公司数量逐年持续增长,截至2015年底,推出股权激励计划的上市公司总共有808家,涉及股权激励计划达1110个,其中有229家公司推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股权激励计划,对科技型、创新型公司的推动比较明显。上市公司实行股权激励对调动员工积极性、提升公司业绩发挥作用显著。

2015年12月18日至2016年1月17日,证监会就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共收到有效意见建议130条。证监会在后期修订中采纳意见41条,其余89条意见逐一分类处理。

【我要纠错】责任编辑:韩昊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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