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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动重庆市国有文化企业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 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实施意见

2016-07-14 09:38 来源: 重庆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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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推动全市国有文化企业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实施意见
(2016年6月29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江南平台入口 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动国有文化企业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5〕50号)精神,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生产导向,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化拓展五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遵循精神文明建设要求,遵循文化产品生产传播规律,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在国有企业改革大框架下,充分体现文化例外要求,积极推进全市国有文化企业改革。坚持经济效益服从社会效益、市场价值服从社会价值,把加强党的领导与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以建立有文化特色的现代企业制度为重点,以落实和完善文化经济政策、强化国有文化资产监管为保障,建立健全确保国有文化企业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体制机制,建立健全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考核评价标准,打造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骨干文化企业,不断开创重庆文化建设新局面,努力建设文化强市。

二、切实把社会效益第一的经营理念融入企业日常管理

(一)科学设置企业内部组织结构。企业党委成员以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方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党委书记兼任董事长,切实履行内容导向管理第一责任人职责。党委、董事会、未设董事会的经理班子等决策机构要依据各自的职责、权限和议事规则,讨论决定涉及内容导向管理的重大事项及企业运营与发展的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事项。重庆出版集团、重庆演艺集团、重庆电影集团等从事内容创作生产传播的文化企业,要建立和完善编辑委员会、艺术委员会等专门机构,强化总编辑、艺术总监等内容把关岗位的职责,对涉及内容导向问题的事项,具有否决权。重庆日报报业集团、重庆广电集团(总台)、华龙网集团等党报党刊、电台电视台、重点新闻网站、时政类报刊等新闻单位,可以依法依规开展有关经营活动,但必须做到事业与企业分开、采编与经营分开,禁止采编播人员与经营人员混岗。

(二)完善企业内部激励和约束机制。深化内部劳动、人事和收入分配等制度改革。建立科学的内部绩效考核体系,健全绩效考核办法,实行差异化考核,对直接涉及内容创作生产的部门和岗位,要以社会效益考核为主,收入分配和奖励也要适当予以倾斜。

三、着力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骨干文化企业

(一)坚持立足主业发展。加强原创和现实题材创作,围绕中国梦、重大革命和重大历史、爱国主义等题材,“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建设、深化拓展五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等主题,创作生产更多在全国具有重要影响的精品力作。健全传播网络,规范传播秩序,建设长江演出院线联盟、重庆文艺网,用好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促进优秀文化产品多渠道传输、多平台展示、多终端推送,扩大优秀文化产品覆盖面和影响力。完善文化产品和服务评价机制,把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等指标与票房收入、收视率、发行量、点击率等市场接受程度纳入综合评价体系。加强市场营销,鼓励和引导文化消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途径,引导和支持文化企业开发适销对路的精神文化产品。创新对外文化交流合作形式,扩大对外文化贸易和文化投资,依托“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建设渝新欧铁路物流大通道、中新(重庆)战略性互联互通示范项目等,打造一批外向型骨干文化企业,鼓励重点文化企业以项目合作方式进入国际市场。

(二)推动企业股份制改造。重庆出版集团、华龙网集团等已按规定完成转企的出版社、重点新闻网站、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等,实行国有独资或国有文化企业控股下的国有多元。在坚持出版权、播出权特许经营前提下,探索制作和出版、制作和播出分开。重庆出版集团等出版单位可按规定吸纳社会资本,从事出版环节以外的图书期刊前期制作和经营发行业务。重庆日报报业集团、重庆广电集团(总台)等新闻媒体单位中的广告、印刷、发行、传输网络部分,可剥离进行转企改制,由国有资本绝对控股,利用市场资源和社会力量,为发展壮大新闻宣传主业服务。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在新闻出版传媒领域探索实行特殊管理股制度,积极稳妥开展试点。

(三)以资本为纽带推进联合、重组。推动出版、发行、影视、演艺等国有文化企业通过资产并购、股权受让、交叉持股等形式,进行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并购重组,突出内容建设,强化技术支撑,打造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国有或国有控股骨干文化企业。以技术和内容为支撑、主流价值传播为核心、市场占有为基础,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在内容、渠道、平台、经营、管理等方面深度融合,实现跨媒体、全媒体发展,着力将重庆日报报业集团、重庆广电集团(总台)、华龙网集团等打造成为具有强大传播力、公信力、影响力和竞争力的新型媒体集团。加快推动重庆新华传媒有限公司、重庆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重庆有线电视网络有限公司、重庆华龙网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广电数字传媒有限责任公司等国有文化企业股改上市。

四、完善资产监管运营机制和评价考核机制

(一)建立党委和政府监管国有文化资产的管理机构。坚持党委和政府对国有文化企业重大事项的决策权、资产配置的控制权、宣传业务的终审权、主要领导干部的任免权。按照依法依规要求,建立和完善党委和政府监管有机结合、宣传部门有效主导的国有文化资产管理模式,推动实现管人管事管资产管导向相统一。成立市国有文化资产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代为履行对市级国有文化企业“出资人”职责,负责市级国有文化企业资产清查、产权管理、统计评价等资产监管工作,确保国有文化企业正确履行社会文化责任,确保国有文化资产保值增值。各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可结合实际探索本地国有文化资产监管模式,完善宣传部门有效监管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推动主管主办制度与出资人制度的有机衔接。

(二)建立健全两个效益相统一的评价考核机制。建立健全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规章制度,充分考虑不同类型国有文化企业的功能作用,按照一企一策原则制定市属国有文化企业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评价考核办法,明确社会效益指标考核权重应占50%以上,并将社会效益考核细化量化到政治导向、文化创作生产和服务、受众反应、社会影响、内部制度和队伍建设等具体指标中,形成对社会效益的可量化、可核查要求;科学合理设置反映市场接受程度的经济考核指标,坚决反对唯票房、唯收视率、唯发行量、唯点击率。加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工作,确保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确保社会效益要求的落实。

(三)强化国有文化资产监管运营。推进国有文化资本授权经营,统筹考虑两个效益相统一要求,形成国有文化资本流动重组、布局调整的有效平台,优化资本资源配置,推动国有文化企业增强实力、活力、抗风险能力,更好地发挥控制力、影响力。贯彻落实文化企业无形资产评估指导意见相关规定,规范和指导资产评估行业执行文化企业无形资产评估业务。做好有关清产核资工作,完善和落实文化企业国有资产指定入场交易的具体办法,管理运营好重庆文化产权交易中心。建立健全文化企业国有资本审计监督体系,加强对企业、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以及重大项目的审计监督。建立健全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制度,对因重大决策失误、失职、渎职造成重大损失的,实行责任倒查。

五、落实和完善文化经济政策

(一)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完善政府采购和资助办法,进一步支持国有文化企业发展。加大对社会效益突出的文化产业项目扶持力度。加大市属文化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投入力度,探索以国有资本金注入方式推动企业兼并重组,培育市级骨干文化企业。市属重点国有文化企业,经市政府批准,2020年年底前可免缴国有资本收益。

(二)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方式。充分发挥重庆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市级国有文化资本投资运营主体的作用,对全市文化产业发展实施战略性投资引导。充分发挥文化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文化股权投资基金、文化产业融资担保公司等作用,引导和带动社会资本参与,支持创新型企业和小微企业,更好地引导全市文化产业发展。

(三)落实和完善税收优惠政策。继续执行推动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和文化企业发展的有关政策,认真落实国家有关支持文化内容创意生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经营等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加强政策研究,做好文化经济政策与全局性经济政策的衔接,定期对现有文化经济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督查评估。

(四)营造良好的文化市场环境。推进文化法治建设,推动出台《重庆市文化产业促进条例》等地方性法规。深化权力清单制度改革,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完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加强文化市场监管,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依法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形成依法经营、违法必究、公平交易、诚实守信的文化市场秩序。完善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对内容导向存在严重问题或经营不善、已不具备基本生产经营条件的国有文化企业,坚决依法吊销、撤销有关行政许可,予以关停。建立国有文化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制度,开展社会评议,建立健全行业自律制度。

六、加强企业党的建设和干部人才管理

(一)落实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加强国有文化企业干部人才管理,统筹企业负责人管理、关键岗位管理、社会化人才管理,做好现行文化企业干部管理与现代企业制度有关要求的衔接,做好主管主办单位干部管理与出资人制度有关要求的衔接。市属国有文化企业的市管干部,由市委宣传部会同市委组织部共同负责提名、考察与管理。加强对企业领导人的日常管理,及时调整不胜任、不称职的领导人员。建立企业负责人述职述德述廉述法制度,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审计制度。

(二)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建立健全企业党建工作机构,大型企业应设立专门的工作机构,中小型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设立党群综合工作部门,根据实际需要确定专职政工干部数量。做好企业党员发展工作,积极吸收各方面优秀人才特别是优秀青年入党,着力扩大党员在采编、创作等岗位的比例。认真贯彻《中共重庆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精神,企业党委负主体责任,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定期向上级党组织和纪检机关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企业纪委负监督责任,突出监督执纪问责的主责主业。严明纪律和规矩,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市委实施意见,严格遵守国有企业领导人廉洁从业等作风建设规定,经常性开展党风党纪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从业环境。

(三)建立具有文化企业特点的干部人才评价考核制度。落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改革的有关要求,制定市属国有文化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办法,统筹考核社会效益、经营业绩、管理责任和薪酬标准。市属国有文化企业负责人年度和任期“双效”业绩考核,由市委宣传部牵头,会同市财政局(市文资办)、市文化委组织实施。建立企业负责人履行社会效益责任追究制度,对工作不力的进行诫勉谈话、降低薪酬标准,直至解除职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积极开展国有控股上市文化公司股权激励试点。开展国有文化企业职业经理人制度试点,探索市场化选聘人才的办法。

各区县、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切实解决国有文化企业改革发展中的实际问题,做到始终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要认真执行国家现行有关政策法规和行业管理规定,重大问题及时请示报告,重大改革举措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和程序报批。要按照本实施意见,结合自身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认真抓好落实。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实习生 刘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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