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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钢”要用在“刀刃上”——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热议财政决算和审计报告

2016-07-01 07:29 来源: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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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6月30日电(记者 韩洁、董峻、申铖)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27日分组审议2015年中央决算报告和审计报告时认为,审计报告发现的很多财政绩效管理问题具有普遍性,暴露出的深层次问题应引起重视,应通过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和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解决。

审计报告发现,财政转移支付中,专项转移支付的比例仍比较高,特别是转移支付中散、小、乱的问题比较多。

“中央财政专项转移支付比例高的问题,年年大家都反映,最根本问题还是政府转变职能和简政放权不到位,各部门之间相互不协调。”吕薇委员说。

卫留成委员认为,转变政府职能难,核心是财政体制问题。中央和地方的事权和财权到目前仍没有一个明确的划分,还有一个原因是部门利益和部门权力的问题。“如果这种情况不解决,会影响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影响工作效率,也会影响经济社会发展。”

尹中卿委员建议,当务之急是研究修改重点事项与支出挂钩安排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大清理、整合、规范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的力度,逐步取消竞争性领域专项、以收定支专项,对目标接近、资金投入方向类同、资金管理方式相近的项目予以整合,严格控制引导类、救济类、应急类专项,改进专项资金管理模式,增强地方特别是基层安排资金的统筹性,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管和绩效考核,尽快改变专项资金“碎片化、部门化”弊端,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针对审计报告反映的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高、一些领域仍存在资金沉淀等问题,罗亮权委员建议,财政部应采取强有力措施,积极调整预算,实行精准调控,把好“钢”用在关键的“刀刃上”,适当调整支出结构,把更多资金用在解决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服务上。

针对审计报告反映中央设立的政府投资基金存在1082亿结存未用等问题,尹中卿委员建议,要严格基金设立程序,强化预算管理,控制政府投资基金数量。要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机制,运用政府投资基金方式聚集重点产业,更好地发挥政府出资引导作用,确保投资基金政策性目标实现。要通过市场化运作,实现政府投资基金的募资、投资、投后管理、清算、退出。要切实履行出资人职责,加强监督管理和风险控制,保障资金安全。

“我们要减少政府投资基金,着力清理投资环境,切实为企业减负,激发企业投资的活力。”吴晓灵委员说,对当前的社会投资来说,清理税收政策远比设立政府基金效率要好。

与会人员还重点关注政府债务风险问题。“当前经济下行的压力较大,要特别注意处理好稳增长与防风险的关系,不能只关注一面而忽略了另一面。”李盛霖委员说。

他指出,调研发现一些地方为了稳增长,在人大批准发行的债务之外,仍然以各种名义、方式举借债务;有的地方在运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过程中,明面上邀请社会资本入股,但又对社会资本承诺每年有固定回报或在规定时限内全额回购;有的金融机构参与项目投资,要求地方政府和基层地方人大出具保函,或将相关补贴长期固定纳入预算。“这些做法目前看不是政府债务,但未来就很可能变成政府债务,潜在风险需要引起高度重视。”

对此,王庆喜委员建议,一定要加强对地方债务的管理,强化问责和公开的原则。地方政府不能违规提供各种担保,要把债务的信息公开化,接受社会监督,积极稳妥地做好政府债务的置换工作,不断化解地方债务的风险。

【我要纠错】责任编辑:傅义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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