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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多部门联动打出“组合拳”破解农民工“讨薪难”

2016-06-04 12:16 来源: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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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武汉6月4日电(记者 罗鑫)“到了年关,不再担心拿不到工钱,因为我们也像白领一样,凭工资卡每月领取工资。”48岁的湖北孝感农民工陈运清前年起参与武汉城市圈环线的一个路桥项目建设,一直都按时领到了工资。

而这,得益于湖北近年来在工程建设领域推行的银行代发工资制度。施工总承包企业被要求对分包企业的劳动用工和工资发放进行监督管理,不得以包代管。各类企业委托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鼓励实行分包企业农民工工资委托施工总承包企业直接代发。

携款逃匿、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曾导致农民工“讨薪难”。湖北近年来在全国率先推行工资保证金、应急周转金等制度,搭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平台,对重大案件实行挂牌督办,紧紧围绕工资支付链条和环节,多部门联动打出“组合拳”,确保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有效破解农民工“讨薪难”。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陈金刚介绍,为避免一到年关出现“讨薪难”,我们强化日常制度建设和监督执法,把工夫下在平时。

今年5月,湖北宜昌夷陵区12名农民工拿到辛辛苦苦挣了一年的“血汗钱”。在分包人短期内无能力支付工人工资的情形下,夷陵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将案件移交当地法院,并从施工总承包企业缴纳的工资保证金中列支了12名农民工工资。

从2003年起湖北省就在建筑领域建立了工资保证金制度,2006年又拓展到交通、水利、铁路建设等领域。据统计,2015年湖北省动用工资保证金约1.73亿元用于垫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还有各级政府在财政预算中安排的专项欠薪应急周转金,在用人单位欠薪逃匿、拖欠工资时间长金额大而导致问题一时难以解决的情况下,能发挥很大作用,从中垫付一定款项,可以解决农民工的生活费、交通费等临时困难,避免矛盾激化。”陈金刚说。

欠薪案件的治理需要社会合力,陈金刚介绍,“劳动监察部门的力量是单一的,我们建立起联动治理机制。对用人单位违法处罚信息进行实时共享,对于严重违法行为实行联合惩戒。”

为有效解决欠薪案件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责任主体认定难”、“调查取证难”、“责令支付文书送达难”、“案件移送难”等问题,湖北省自2014年起就搭建起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人社部门及时录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行政处罚的案件信息、移送案件信息,检察机关对信息及时进行审查、比对、分析,对涉嫌犯罪案件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并督促公安机关及时立案侦查。2015年移送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333件,进一步加大打击遏制‘恶意欠薪’的合力。”湖北省劳动保障监察局局长赵芝斌说。

湖北近日在全国率先出台《湖北省重大劳动保障案件挂牌督办办法》,“《办法》要求督办案件一般应在30个工作日内结案,充分体现了湖北治理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决心和力度,可谓是铁腕治理。为湖北省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和重大工资拖欠案件查处工作提供了更有力的制度保障。”陈金刚说。

为增强市场主体自律,湖北下一步还将建立“黑名单”管理制度。对拖欠工资6个月以上的,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引起群体性上访的企业列入“黑名单”,向社会及时公布,实行动态监控,纳入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进行联合惩戒。

【我要纠错】责任编辑: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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