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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全面完成“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

2016-06-04 08:33 来源: 辽宁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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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辽宁省环境状况公报公布
辽宁省全面完成“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

6月3日,辽宁省环保厅公布《辽宁省环境状况公报(2015年度)》。2015年,辽宁省把环境保护作为改善民生的重要任务、促进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抓手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措施,深入实施蓝天、碧水等重点工程,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全面完成主要污染物年度减排任务,全省环境质量继续呈稳中趋好态势。

2015年,辽宁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平均为71.5%,超标天数比例平均为28.5%,其中重度以上污染天数比例为4%。全省PM10年均浓度与2006年相比下降10.6%; 二氧化硫年均浓度与2006年相比下降23.1%;二氧化氮年均浓度与2006年持平。

辽河流域水质为中度污染,首要污染物仍为氨氮,水质总体比“十一五”末期明显改善;15座水库水质总体保持良好,54个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总达标率为98.9%;近岸海域水质以优良为主,丹东、大连、锦州和葫芦岛海域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100%;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等级为好;辽宁省生态环境质量为良,长海、新宾、清原等9个县域生态环境质量为优。

经环保部核查核算,到2015年年底,辽宁省全面完成“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全省化学需氧量排放量116.75万吨,比2010年下降15%;氨氮排放量为9.63万吨,比2010年下降14.41%;二氧化硫排放量96.88万吨,比2010年下降17.34%; 氮氧化物排放量82.81万吨,比2010年下降18.83%。(记者 赵静)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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