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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发展中医药条例》执法检查汇报会在昆明召开

2016-04-19 09:21 来源: 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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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发展中医药条例》执法检查汇报会召开
推进云南中医药繁荣发展

18日,《云南省发展中医药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执法检查汇报会在昆明召开。

为加快云南省中医药发展,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价廉的中医药优质服务,提升云南省中医药产业竞争力,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4月11日至15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保建率队深入楚雄、德宏等地,对云南省贯彻落实《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杨保建出席执法检查汇报会并讲话。他指出,此次执法检查,是省人大常委会经过周密分析研判后确定实施的。2011年《条例》修订颁布以来,省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规定,积极推进中医药服务体系、服务能力、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取得的成绩值得肯定。但也要看到,云南省中医药产业基础弱、底子薄,加上早些年重视不够,与全国平均水平和周边省区市相比,还有不小差距,需要倍加努力地工作。

杨保建强调,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讲话精神,强化对发展中医药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发展中医药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要进一步明确发展中医药的目标思路和方法措施,统一协调规划,吃透政策、遵循法规,做好挖掘、保护、传承、创新各项工作;要加强联动协作,改进管理模式,引导扶持社会力量参与中医药事业,形成合力,推动云南省中医药繁荣发展。

会上,省政府和相关部门汇报了贯彻实施《条例》情况。(记者 杨富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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