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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及”不等同于“义务”

2015-11-20 17:27 来源: 江南电子竞技俱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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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南平台入口 新闻办公室定于2015年11月20日(星期五)上午10时在江南平台入口 新闻办新闻发布厅举行江南平台入口 政策例行吹风会,请财政部副部长余蔚平、教育部部长助理陈舜介绍《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的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记者]五中全会也提出要普及高中阶段的教育,我想问一下这是不是意味着我们的义务教育要拓展到12年,或者我们财政对高中阶段的教育要加大支出责任?谢谢。

    [教育部部长助理 陈舜]现在社会上高度关注这个问题,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是不是高中也实行义务教育?答案是明确的,不是。所谓义务教育,有“义务”两个字,意味着不仅要普及,还有强制性,也就是义务教育年龄段的孩子必须上学,不上不行,违反了就要负法律责任。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指绝大多数适龄学生接受高中阶段教育,国家提供足够的条件满足需求,但普及不等同于义务,不带有强制性。举个例子,有的孩子到了就业年龄,他选择工作,暂时不读高中了,这不违法。但如果高中阶段教育是义务教育,他就不能去工作,就必须来读书。“普及”和“义务”这两个概念有很多维度的差异,最大的差异是这一点。在我们国家发展的现阶段,普及普通高中阶段教育是一个合适的目标。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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