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三大视角透析央企负责人薪酬——专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资所所长刘学民 新华社北京9月2日电(记者 徐博)中共中央政治局近日审议通过了《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引发极大关注。央企负责人薪酬到底高不高?记者就此专访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研究所所长刘学民。 视角一:与同级别公务员比 “目前副部级公务员的年平均薪酬水平大致是10多万元,而部分央企负责人的年薪酬水平达到100多万元。后者是前者的10多倍,两者收入差距偏大。”刘学民说。 他指出,掌握国家重要资源、关系国家命脉的国有企业特别是央企负责人,本质上属于国家公职人员、国家干部,他们的“竞争对手”或“替代者”通常不是国际、国内企业家市场中的职业经理人,而是行政职务相当的公务员、国企高管等所谓“国家干部”。 “央企负责人是准国家雇员或公职人员,其工资水平与国内私营企业特别是国外私营企业高管就不具可比性。”刘学民说,“因此,央企负责人薪酬原则上应以较高级别的相似国家公务员薪酬为基本参照,个别经营业绩特别突出的可以加上体现其优秀经营业绩和风险报酬的激励性报酬,拿到比公务员更高一些的报酬。” 视角二:与职业经理人比 “2013年我国沪深上市公司主要负责人年平均薪酬水平为76.3万元,全部负责人平均薪酬水平为46.1万元。”刘学民说,“与国内职业经理人市场薪酬价位相比,央企负责人薪酬水平也偏高。” 他指出,沪深市场上市公司薪酬水平是我国职业经理人市场薪酬的典型代表,其薪酬水平集中反映了市场规律。 央企的资产、利润等规模远远大于非国有企业,企业规模与企业高管薪酬水平通常正相关,因此央企高管薪酬水平应相对高一些,但央企负责人薪酬水平是同期沪深上市主要负责人的大约2至3倍,显著偏高。 这位专家指出,国际经验表明,经济合作组织国家(OECD)30多个发达市场经济体中,国企高管薪酬水平通常都低于同期市场上的私营部门。 另外,虽然沪深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高管部分持股或拥有股权激励等中长期激励,这些非货币薪酬占总薪酬的比例较高,而央企负责人通常没有持股或股权激励,但央企负责人在年薪等现金激励之外,也拥有企业年金、补充医疗、补充养老、住房等福利性收入,这些部分数量也比较可观。而且央企负责人的职位稳定性通常远好于非国有企业。 视角三:与城镇职工收入差距比 “与城镇在岗职工的收入差距相比,央企负责人年薪也显著偏高。”刘学民说,上世纪90年代初期,国企负责人试行年薪制初期,薪酬大约为12万元,是同期全国城镇职工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多倍。 近年来,央企负责人年薪酬水平大约是同期全国城镇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51474元的二三十倍,可见其薪酬水平显著偏高。 与非国有企业高管相比,央企等国企负责人的职业发展通道和社会地位等非物质激励的激励强度较大,其综合激励水平也偏高。 刘学民认为,央企负责人与同级别公务员之间的身份转换也较为频繁,央企负责人的职业发展通道和社会地位等非物质激励整体而言优于非国有企业。 他指出,非物质激励是年薪等现金激励的重要补充和替代,而且这种非物质激励往往是单纯的现金激励等难以比及的。 “由于央企负责人的非物质激励等显著较高,本质上是对物质激励的替代。”刘学民说,“因此,从整体激励水平角度而言,目前央企负责人的年薪等物质激励就更显偏高。” 他进一步指出,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绝不仅仅是限薪,根本的目的是要在我国国有企业建立起薪酬分配的正常合理增长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 “此次改革实际上已经远远超出单纯地对一小部分人的经济利益调整本身,它直接关乎正确引导社会价值系统包括价值理念、价值取向的重塑,在收入分配领域体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导向作用十分明显。”刘学民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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