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近日召开的海南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现场会上获悉,海南省将提出到2015年底,全省中学以及有条件的城区学校全部建立心理辅导室。到2018年底,海南省中心学校(含)以上学校应建立心理辅导室。 海南省教育厅提出,中小学心理辅导室应该具备以下功能:对需要心理辅导的学生进行个别或团体心理辅导,树立危机干预意识。为有特殊需要的学生建立心理档案,有条件的学校建立全校学生的心理档案。开展对班主任、学科教师和学校教职员工的心理健康教育知识培训,帮助教职员工掌握心理保健和心理健康教育的基本方法等。(记者 郭景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