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上午,天津市召开《天津市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推动部署会议。天津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臧献甫出席并讲话。市委有关副秘书长对市委《实施办法》分工方案作了说明。 臧献甫指出,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是全党的重大政治任务和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和市委的部署要求,切实增强贯彻落实中央《工作规划》和市委《实施办法》的自觉性、坚定性,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好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坚定不移转变作风,坚定不移反对腐败,以改革精神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不断推动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果。要抓好改进作风各项规定的贯彻落实,以解决问题为导向,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大检查和整治力度,坚决纠正“四风”。要坚持有案必查,以案促治,“老虎”、“苍蝇”一起打,切实发挥查办案件震慑、遏制和治本作用。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严格落实党内监督各项规定,加强行政监督,强化群众监督和媒体监督,完善并形成权力监督体系。要抓好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坚定马克思主义理想信念,牢记根本宗旨,补好精神之钙,筑牢思想防线。要不断深化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要把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与“八个板块”反腐倡廉建设有机结合,将体系建设各项任务细化落实到“八个板块”反腐倡廉建设之中,深化改革创新,解决突出问题,取得人民群众满意的进展和成效。 臧献甫要求,贯彻落实市委《实施办法》,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进一步强化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的意识,选好用好干部,纠正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法违纪问题,管班子带队伍作表率。各级纪委(纪检组)要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协助党委抓好任务分工落实,加强监督检查推动,不越俎代庖,不缺位失责。各牵头协办单位要落实好直接责任,密切沟通、协助配合,切实抓紧抓好。要健全完善督促检查工作机制,严格责任追究,确保市委《实施办法》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为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建设美丽天津,加快实现中央对天津的定位做出新的贡献。(天津市纪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