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7日 星期一
新华社呼和浩特5月11日电(记者 李云平)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获悉,内蒙古今年进一步提高民生保障水平,按时足额拨付财政专项补贴资金,确保27.1万名老年人享受高龄津贴。 按照规定,凡具有内蒙古户籍、年龄在80周岁以上、低收入和无固定工资收入的老年人,均可领取高龄津贴。高龄津贴按年龄实行分档发放,80至9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10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人每人每月300元。 据介绍,高龄津贴资金来源由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财政匹配,均列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全区27.1万名老年人实现按月足额领取高龄津贴。 为保证高龄津贴发放透明化、便捷化,内蒙古各盟市、旗县为80至99周岁老人办理银行卡,通过金融机构实行社会化发放高龄津贴;边境牧区等不具备社会化发放条件的地区,委托民政工作站代为发放;10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由当地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上门发放。 据有关统计,内蒙古共有80岁以上老人80.7万人,其中低收入和无固定工资收入的80岁以上老年人27.1万人。为提高民生保障标准,内蒙古从2012年起对80岁以上低收入老人发放高龄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