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政府近日下发表彰决定,对成功侦破腾冲“1·30”特大持枪杀人案有功集体和个人分别记功表扬。 今年1月30日,腾冲县发生一起特大持枪杀人案,致6人死亡、3人受伤。案件发生在除夕,性质恶劣,社会影响特别重大。案件发生后,在云南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正确领导下,公安机关迅速开展侦查追捕工作,武警部队及时参与抓捕行动,有关单位和群众全力配合搜查,经过连续4天的艰苦努力,案件成功告破。在案件侦办中,全体参战人员闻警即动,密切协作,不怕牺牲,顽强奋战,为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及时消除社会治安重大隐患,维护全省社会稳定作出了突出贡献。 云南省政府决定给予腾冲“1·30”特大持枪杀人案专案组记集体一等功,给予保山市公安局、保山市公安局刑侦支队、腾冲县公安局3个单位记集体二等功,给予云南省政府办公厅应急办、中国民用航空云南省管理局、德宏南亚通用航空有限公司通报表扬,给予李康平等10名同志记个人二等功。(记者 程三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