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14日 星期一
日前,财政部和中国民航局联合发布通知,加强公务机票购买管理。购票人应当做好公务出行计划安排,尽可能选择低价机票,原则上不得购买全价机票。 通知要求,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工作人员,以及使用财政性资金购买公务机票的其他人员,国内出差、因公临时出国购买机票,应当按照厉行节约和支持本国航空公司发展的原则,优先购买通过政府采购方式确定的我国航空公司航班优惠机票。 国内航空公司按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给予公务机票优惠。对于市场折扣机票,各航空公司按国内、国际机票各航班舱位的折扣票价给予9.5折优惠;对于市场全价机票,则分别给予全价票价的8.8折、8.5折优惠。 通知规定,因公临时出国时,购票人应当选择直达目的地国家(地区)的国内航空公司航班出入境。没有直达航班的,应当选择国内航空公司航班到达的最邻近目的地国家(地区)进行中转。 中央预算单位从2014年6月1日起开始实施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改革。各省级财政部门要统筹安排本地区改革工作,省级预算单位在2014年年底前实施,地市级及以下级预算单位在2015年年底前全部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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