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大都市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访省委常委、成都市委书记黄新初 记者:成都作为全省发展的“首位城市”,推进依法治理有何重要意义? 黄新初:当前,成都正处于加快转型升级、推进国际化的攻坚期,各种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层出不穷,改革发展稳定的任务十分繁重,亟需把各项事业纳入法治化轨道。成都要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大都市,不仅要奋力打造西部经济核心增长极,夯实硬支撑;也要加快塑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制度体系和法治环境,提升软实力。 记者:成都将从哪些方面入手,建设“法治成都”? 黄新初:成都将以贯彻《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为重点,全面落实省委依法治省工作部署,积极创建全国首批法治城市,为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大都市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加强地方立法,积极构建与现代化国际化大都市相适应的法规体系。成都将充分用好省会城市的立法权,紧扣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大都市的发展目标,按照法制统一原则,加快构建符合成都实际、体现中国特色、接轨国际规则的城市法规体系。 一是把握立法重点。紧扣“五位一体”布局和党的建设等重点领域以及推进城市空间、城市产业、城市生态、城市管理和城乡形态转型升级等重点任务,切实加强地方立法工作。二是确保立法质量。制定科学合理的立法规划,完善立法程序,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开门立法。三是提高立法效率。要切实提高立法工作的预见性、针对性和时效性,尽快消除成都法规体系上的盲区。 深化依法行政,促使公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规范运行。建设法治政府,核心是依法行政。成都要打造遵循国际惯例的政务服务环境,关键也是要抓紧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强化依法决策,健全行政决策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将决策行为置于法治框架内。强化依法用权,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改革方向,把资源权、财经权、人事权等核心公权力纳入法规制度的框架以内。强化规范执法,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强化行政执法监察,切实解决执法的缺位、越位、错位问题。 推进公正司法,维护法律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权威性。一是加快建立公正高效的司法体制机制。深化司法管理体制改革,逐步推动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探索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二是深入推进司法公开。加快构建面向社会公众的司法公开信息平台,积极探索庭审网络直播、录播和裁判文书上网等司法公开新途径、新形式。三是完善司法服务和救助体系。把公共法律服务纳入政府基本公共服务范畴。 弘扬法治文化,加快建设全民守法的法治社会。加强普法教育,全面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加快提高市民的法律素养和法律意识。构建社会征信体系,要以法治为基础,以金融、纳税、合同履约、生效裁判执行、产品质量信用记录为重点,加快建立社会信用体系。提高依法治理能力,深入推行“大城市、细管理”理念,推动社会管理重心下移,完善基层治理机制,规范有序发展社会组织。(杜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