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城市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地位日益提高
建国前,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长期处于滞缓状态,城市经济的发展相当缓慢。建国后,随着我国城市化水平的逐步提高,城市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日益显现。2008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不包括市辖县)年末总人口37619.3万人,比1949年增加33670.3万人,增长8.5倍;2008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总面积(包括市辖县)469.4万平方公里,占全国土地总面积的比重达48.9%。
2008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不包括市辖县)地区生产总值186279.5亿元,占全国GDP的比重62%,地级及以上城市(不包括市辖县)地区生产总值超过1000亿元的城市43个,其中20个城市超2000亿元,依次为上海市、北京市、深圳市、广州市、天津市、佛山市、杭州市、东莞市、重庆市、南京市、武汉市、沈阳市、大连市、成都市、苏州市、青岛市、无锡市、济南市、宁波市、哈尔滨市。2008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不包括市辖县)地方财政预算内收入16892.7亿元,占全国地方财政收入的59%;地方财政预算内支出21296.7亿元;占全国地方财政支出的43.4%。年末金融机构存款余额333639.8亿元,其中城乡居民储蓄年末余额138543.8亿元,分别占全国的71.6%和63.5%。
城市在保持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以服务业为代表的第三产业得到迅速发展,城市的产业构成实现了的优化升级。2008年全国地级以上城市(不包括市辖县)第一、二、三产业的增加值分别为5931亿元、94343.5亿元和86005亿元,2008年第一、二、三产业增加值的结构比重为3.2:50.6:46.2,与1990年相比,第一产业的比重下降3.4个百分点,第二产业的比重下降了9.8个百分点,第三产业比重上升13.2个百分点。
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加快和城市商品流通体制的改革,一大批国外商贸集团、跨国商业机构先后在国内城市建立分支机构和代理公司,商业连锁店、大型百货超市不断出现在各城市大街小巷,极大地促进了城市国内外贸易市场的繁荣兴旺。2008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不包括市辖县)限额以上批发零售贸易业企业数达53365个,限额以上批发零售贸易业商品销售总额140241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8514亿元,分别占全国的77%、49%和63%。
由于我国对外开放的不断深入,城市的外向型经济得到迅速发展。2008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不包括市辖县)港澳台和外商投资工业企业达47568个,工业总产值110868.7亿元。分别比1990年增长12倍和173倍。2008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包括市辖县,海关数)货物进出口总额25364.4亿美元,比1990年增长22倍,占全国货物进出口总额的99%。2008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不包括市辖县)新签外资项目(合同)数20902个,实际利用外资金额1087亿美元;分别是1990年的4倍和16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