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伟国,男,汉族,1955年10月生,山东文登人,197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3年1月参加工作,大学本科学历。
1973年1月起先后为江苏省太仓长江化工厂工人,太仓布厂工人、干部、厂党支部副书记,太仓县城厢镇团委书记,1979年9月起在中国人民大学中文系中国文学专业学习,1983年7月起为中央书记处研究室干部,1985年12月起历任中央书记处研究室副处级调研员,中央文献研究室综合研究组副处级调研员、邓小平研究组生平小组副组长,中央办公厅秘书局正处长级、副局长级干部,1995年8月起在福建省厦门市挂职任市长助理,1999年4月起任厦门市副市长,市委常委、秘书长,2001年8月起任厦门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2002年5月起任厦门市委副书记、组织部部长,市直机关党工委书记,市委党校校长、市行政学院院长、市社会主义学院院长,校(院)务委员会主任,2005年1月起任福建省委组织部副部长(正厅级),2006年8月起任福建省委组织部部长。2006年11月在福建省委八届一次全会上当选为省委常委。2009年6月任中共厦门市委委员、常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