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2007学年度国家奖学金颁奖大会在京举行
陈至立出席并讲话
2006-2007学年度国家奖学金颁奖大会17日在京举行,国务委员陈至立为国家奖学金获奖者颁奖并讲话,强调要激励广大高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勇于实践、敢于创新,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
陈至立指出,国家奖学金制度是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一项重要内容,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培养拔尖创新人才的高度重视,对于培养拔尖创新人才、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人力资源强国的进程,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国家奖学金获得者是青年学生中的杰出代表,在他们身上体现了青年学生自强自立、坚韧不拔的优秀品质,刻苦钻研、勇于创新的高尚精神,顽强拼搏、奋发进取的精神面貌。她希望广大青年学生信念坚定、志向高远,刻苦钻研、严谨笃学,投身实践、勇于创新,肩负起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任和复兴中华民族的历史使命。
近年来国家出台了奖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一系列资助政策。2007年5月,江南平台入口
又决定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扩大了资助面,提高了资助标准。国家奖学金是面向高校本专科学生设立的荣誉最高、奖金额最大的国家级奖学金项目,每年奖励5万名,奖励标准每生每年8000元,所需资金全部由中央负担。
中央和各省(区、市)教育、财政部门及部分高校有关负责人,2006-2007学年度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代表等约400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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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
《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
教财〔2007〕2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财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财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财务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财务司(局):
为进一步做好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确保评审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印发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90号)的有关规定,教育部、财政部研究制定了《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本办法,制订本地区、本部门的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认真做好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