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乌鲁木齐12月31日电(记者 李晓玲)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以首府乌鲁木齐市为主包括昌吉市、阜康市、五家渠市在内的城市群,将共同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其中乌鲁木齐市已从2013年4月开始执行。
自治区环保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乌鲁木齐城市群内现有的火电行业燃煤机组,从2014年7月起将执行烟尘特别排放限值,这一限排措施涉及区域内23家火电企业,其中乌鲁木齐市14家,昌吉市3家,阜康市5家,五家渠市1家。此外,从2015年元月起,乌鲁木齐城市群内现有的钢铁行业烧结(球团)设备也将执行颗粒物特别排放限值,涉及宝钢集团新疆八一钢铁有限公司等4家钢铁企业。
乌鲁木齐蒙古语意为“优美的牧场”,由于特殊的地形结构、气候条件和采暖方式等原因,这座边城一度成为全国空气污染最为严重的城市之一。2012年,乌鲁木齐城市群被正式纳入国家大气污染重点治理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