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9月29日电(记者 江国成)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9日决定将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降低245元和235元,测算到零售价格90号汽油和0号柴油(全国平均)每升分别降低0.18元和0.20元,调价执行时间为9月29日24时。
发展改革委价格司有关负责人说,此次成品油价格调整幅度,是按照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根据9月29日前10个工作日国际市场原油平均价格变化情况计算确定的。
9月13日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以来,受中东局势逐渐缓和等因素影响,国际市场油价震荡下行,前10个工作日平均价格较大幅度下跌。 此次价格调整基本符合此前市场预期。

图表:国内油价年内第五次上调 新华社记者 张勋 编制
发展改革委:8月2日国内成品油价格不作调整
自7月19日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以来,国际市场油价先抑后扬,按现行国内成品油价格机制测算,8月2日的前10个工作日平均价格与7月19日调价前10个工作日平均价格相比涨幅很小,涨价金额每吨不足50元。根据《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第六条规定,本次汽、柴油价格不作调整,未调金额纳入下次调价时累加或冲抵。 >>>详细阅读
发展改革委:8月16日国内成品油价格不作调整
自8月2日以来,国际市场油价先抑后扬,8月中旬美国西德克萨斯轻质原油(WTI)和英国北海布伦特原油期货价格分别突破每桶105美元和110美元,布伦特原油创5个月以来的新高。但按现行国内成品油价格机制测算,8月16日前10个工作日平均价格与8月2日前10个工作日平均价格相比仅小幅上涨,即使加上8月2日应涨未涨金额,合计涨价金额每吨仍不足50元。根据《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第六条规定,本次汽、柴油价格不作调整,未调金额纳入下次调价时累加或冲抵。 >>>详细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