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哈尔滨8月16日电(记者 管建涛)针对当前严峻的防汛形势,黑龙江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从8月16日12时起,启动黑龙江省Ⅰ级防汛应急响应并开展相应行动,最大限度地减少洪涝灾害损失。
进入汛期以来,黑龙江省平均降雨374毫米,比历年平均多27%。受持续降雨和干支流水库泄洪,特别是尼尔基、丰满以及俄罗斯结雅水库、布列亚水库等大型水库泄洪影响,嫩江、黑龙江、松花江和部分中小河流发生了较大洪水,局部地区甚至发生了50年一遇洪水。
为有效应对洪水,黑龙江省已经先后启动了防汛Ⅲ级、Ⅱ级响应。16日12时,黑龙江省将防汛应急响应提高至Ⅰ级。
黑龙江省防汛抗旱指挥部要求全省各相关行署、市防汛指挥机构启动Ⅰ级响应,依法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同时启动预案转移危险地区群众,组织强化巡堤查险和堤防守护,及时控制险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