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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2013年1月1日全面推行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iruorou.com   2012年12月29日 11时31分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青岛12月29日电(记者苏万明)青岛市政府28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自2013年1月1日起全面推行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青岛市将按照“谁排放,谁交费;谁利用,谁受益”的原则推进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2013年起,青岛市拆除工程或新建工程实施单位,将需要按照4元/立方米的标准,缴纳建筑废弃物处置费,并编制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方案,报给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核,施工过程中还需要将建筑废弃物(渣土等)运送至资源化利用场所。不过,如果建设单位在工程中使用规定比例的建筑废弃物再生产品,可全额返还之前缴纳的建筑废弃物处置费。

    青岛市政府投资的工程项目将率先使用符合技术指标、满足设计要求的建筑废弃物再生产品,做好表率。

    据统计,近年来,青岛市平均每年产生建筑废弃物1200万吨左右。与此同时,青岛市目前仍有6000多万吨存量建筑废弃物需要消除。传统采用的填埋处理方式,既破坏生态环境,还占用大量耕地。为此,2009年起,青岛市开始推进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截至目前,青岛市已建成6家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企业,年设计处置能力超过1000万吨,并且形成了5大系列、14个品种的建筑废弃物再生产品体系。目前,青岛市已累计资源化利用建筑废弃物994万吨,估算可节约土地994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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