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能公开的司法活动全部对社会公开”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谈司法公开
新华社北京12月26日电(记者杨维汉)“要积极推进司法公开,凡是能公开的司法活动全部对社会公开,切实让人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让司法权在阳光下运行。”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在26日召开的第二十次全国法院工作会议上提出对司法公开的要求掷地有声。
王胜俊特别强调:“对于公众质疑的案件,必须适时公布案件真相,充分阐述裁判理由,最大限度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与支持。”
“公开是自信的表现,是光明正大的表现,是让社会消除疑虑、认知司法,让司法取信于民最直接、最有效的措施。”王胜俊说,广大法官要充分理解当事人对所涉案件的关切,以良好的作风和极大的耐心,加强与当事人的沟通,将辨法析理等工作贯穿审判全过程,确保当事人打一个明白的官司。
对于社会和媒体关注的热点案件,王胜俊要求,各级法院要充分理解社会和媒体对焦点、热点案件的关切,以认真负责和真诚谦和的态度加强与社会的沟通;充分理解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关切,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问计于民、问需于民,及时了解群众的意见和呼声,认真向群众反馈工作整改情况,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信心和信任。
司法公开是司法公正的重要保障。王胜俊强调,“要牢牢把握人民法院的宪法定位,坚持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排除干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恪守中立,平等保护,不偏不倚,依法保障一切当事人的程序权利和实体权益,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司法的严格和公正。”
王胜俊还指出,要通过执法办案和司法宣传、司法建议、普法教育等方式,充分发挥司法的教育、评价、指引、示范功能,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推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进程。